四、树立传承创新的文化引领

对应于高校文化传承的基本功能,学风建设的社会责任目标之一是树立传承创新的文化引领。袁贵仁部长指出,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是推进高校文化传承创新的迫切需要。知识界历来被视为社会的良心。高校师生是全社会知识层次较高的群体之一,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对社会行为、社会风气具有很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从源头上治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形成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建设高度自觉与自信的大学文化,更好地发挥高校在文化引领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等在《现代大学功能和创新文化研究》一书中强调大学的文化功能应包含两个方面,分别是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在传承方面,大学教育在根本上是一种文化教化和文化启蒙,它自觉地将本土的、民族的和世界的优秀文化品质、价值理念和人文关怀等融入知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等各种教育形式中,使得学生在获得专门知识的同时内在地建立起关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基本关系的人文素养。在创新方面,文化并非一成不变,优秀的文化能够传承的重要条件是不断经历自我完善和创新。在现代社会中,大学已经成为文化创新的主要策源地,成为新文化精神的培育基地。大学的本质在于把优秀的年轻人聚集在一起,让他们的创造力互相激励,产生使其终身受益的智慧。这种文化创新对于推动和引领整个社会的文化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校学风建设通过宣传学习榜样的先进事迹、引导正确的学习价值观、建立健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办法,使得学生在接受知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等过程中,将科学、严谨、求实和创新等潜移默化地内化为自身的学习素养,形成传承有序的学习风气;此外,通过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学术研究管理制度和法律规范,保护和激励高校研究者的探索热情,促进研究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培养创新性精神和文化,为高校在社会文化创新的引领方面提供支持。

学风建设对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影响还体现在国家法治建设方面。目前正值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法治国家建设是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吉林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李景涛在2015年2月5日的《吉林日报》撰文指出,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是促进科学事业健康发展,加快法治型、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基石,广大科技工作者应自觉加强道德自律,坚决遏制科学研究中的浮夸风气和学术不端行为,在全社会树立科技界崇尚真理、求真务实,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形象。坚持把严格自律作为科技工作者理应承担的终身追求,坚决抵制一切违反科学道德的科研行为,始终坚持做到对自己从事的学术工作严肃认真、精益求精。重操守、重品行、重修养,珍惜自己的学术声誉,积极倡导、开展负责任的科学研究,营造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氛围,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发挥表率作用。此外,教育、培养和树立公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高校作为文化传承和创新的主阵地,一方面需要通过学风建设将传统文化和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沉淀的优良学习文化和习惯,尤其是有关法治的意识,传递给正处在价值观养成期内的大学生,使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另一方面,需要通过完善学风建设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现代学习风气,鼓励严谨求实的学术追求,构建依法治学的学术文化来助力法治国家建设,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