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特色小镇建设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根据经济社会基础良好、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设施便利、人口聚集度高、资源环境承载力强等标准和要求,自治区按照工业、农业、牧业、林业、旅游、物流、商贸、口岸、文化等几种类型,每年选择8~12个示范镇,各旗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示范镇,通过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集中投入,逐年推进,建成一批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特色小镇,推动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到2020年,全区的特色小镇基本实现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比较完善、人居生态环境良好、城镇建设风貌独特、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较高、对县域经济带动能力较强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