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可持续发展正在推进两大议程。其一是2016年联合国实施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全面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持续增长,消除贫困;促进社会进步,战胜不公平和不平等;保护生态环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全面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核心是通过发展绿色经济促进脱贫和可持续发展。其二是2015年年底巴黎气候大会通过且当前已生效实施的《巴黎协定》,以各缔约方“自下而上”国家自主贡献承诺的机制强化温室气体减排,实现控制地球温升不超过2℃并争取控制在1.5℃之内的保护地球生态安全的目标。《巴黎协定》也强调气候变化的影响和应对行动与公平获得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之间存在内在联系,要以协调和有效的方法向缔约方提供综合、整体和平衡的非市场手段,协助各国完成NDC(自主决定贡献)目标,同时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由此可见,这两个目标相互联系,都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需求,在政策措施上也有很大的一致性和协同效应。因此,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消除贫困与应对气候变化的碳减排,统筹部署,协同行动,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与各国可持续发展的共赢。

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努力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以创新发展转换发展动力,以绿色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绿色发展既包括国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也包括应对以全球气候变化为代表的地球生态危机,减缓碳排放,实现低碳发展路径。其核心理念在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走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世界范围内建设生态文明、保护地球生态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我国遵循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与《巴黎协定》所倡导的实现气候适宜型低碳经济发展路径相契合。我国节能降碳和经济转型所取得的巨大成效,也是把应对气候变化和国内可持续发展相结合,打造经济、民生、能源、环境和减排CO2多方共赢的局面,已成为推动世界能源变革和经济低碳转型的重要贡献者与引领者。

走绿色低碳发展路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推动能源体系变革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经济的快速增长也面临资源环境的严重制约,不断增长的化石能源消费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常规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也是造成严重雾霾天气的PM2.5的主要来源,并导致了CO2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快速增长。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节约能源,提高能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的低碳化,将有效减少常规污染物和CO2排放,取得改善环境质量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协同效果。

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改善环境质量并减缓CO2排放,在严格能源消费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的同时,提高单位能源消费和单位CO2排放的经济产出效益,也就是要持续降低单位GDP的能源强度和CO2强度,以尽量少的能源消费、尽量低的污染物和CO2排放,支撑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走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统筹协调并实现经济发展、环境改善、CO2减排的多方面目标。

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不断强化能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战略导向和改革措施,特别是自“十一五”以来,强化节能减排各项目标和行动,把减少常规污染物排放水平、降低单位GDP能源强度和CO2强度的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各个五年规划,并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我国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提出单位GDP的CO2强度到2020年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比例达15%的自主减排承诺目标,又在《巴黎协定》下提出到2030年单位GDP的CO2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比例提升到20%左右,CO2排放2030年前后达到峰值并努力早日达峰的国家自主贡献承诺目标,与国内节能减排目标统筹部署,加快能源革命和经济发展方式的绿色低碳转型。

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下推进新的发展理念,促进发展动力的转换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将有效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使经济增长由速度和数量型向质量和效益型转变,从而使经济发展方式逐渐由传统的资源依赖和要素驱动型粗放扩张的发展方式转向创新驱动型内涵提高的发展路径。新常态下将改变主要依赖扩大投资、增加出口为驱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产能扩张型的增长方式。“十三五”及以后,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工业产能扩张速度放缓,对钢铁、水泥等基础原材料需求增长相应放缓或趋于稳定甚至下降,高耗能原材料产量将陆续达到峰值,而内涵提高式增长方式将使高新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社会消费产业呈较快增长势头,这不仅将降低工业在GDP中的比重,而且将加快降低重化工业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供给侧改革将使企业生产模式由要素投入驱动的“加工型”向知识技术创新驱动的“价值型”转变,从而降低生产过程中中间物质投入的比例,提高产品的增加值率,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增加值率提高将使GDP能源强度呈较快下降的趋势。

经济新常态下GDP增速趋缓,2013—2017年已由2005—2013年的年均10.1%的高速增长下降到年均6.95%的中高速增长。新常态下新的增长方式也将使能源消费弹性显著下降,2013—2017年也由2005—2013年的年均0.6下降到年均0.27。GDP增速放缓和能源消费弹性较快下降两个因素叠加,使能源消费增速明显下降,2013—2017年也由2005—2013年的年均6.0%下降到年均1.9%,扭转了能源消费快速增长的局面。

在经济新常态下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能源总需求放缓的情况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仍以年均约10%的速度增长,使新增非化石能源供应量成为满足总能源需求增量的主体。煤炭消费量总体上已呈下降态势,2017年已由2013年28.1亿tce下降到约27.1亿tce。能源结构低碳化加速,单位能耗的CO2强度2013—2017年的年均下降率达1.46%,远高于2005—2013年年均0.57%的下降速度。能源消费增速放缓和能源构成低碳化加速的双重因素,使单位GDP的CO2强度下降速度更快,2013—2017年年均达6.14%,单位GDP的CO2强度快速下降接近抵消GDP增长所带来的CO2排放增长,CO2排放增长速度已非常缓慢。2017年随经济回暖,能源消费弹性较前两年又有所反弹,使能源消费和CO2排放又有所增长。“十三五”在GDP年均增速6.5%~7.0%的预期下,如果能源消费弹性控制在平均约0.3,能源总需求增长率将平均达2%左右,在当前非化石能源基数较低的情况下,尽管仍以10%左右的速度快速发展,新增非化石能源的供应量最多也只能满足年均1.5%左右的总能源需求的增长。在这种情况下,CO2排放还会缓慢上升,但也不会再出现新常态之前CO2排放量较快增长的局面。因此,还需持续努力,采取更大力度的节能和能源替代措施,争取CO2排放在2030年之前早日达峰并呈持续下降态势,实现经济发展与CO2排放的根本脱钩。

我国新常态下节能和减缓CO2排放的成效显著,经济低碳转型加速,有利于我国自主贡献目标的实现。单位GDP的CO2强度2017年已比2005年下降45%,已提前完成对外承诺的到2020年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根据目前的发展趋势,“十三五”期间制定的下降18%的目标可超额完成,到2020年,单位GDP的CO2强度将比2005年下降50%以上。单位GDP的CO2强度年下降率持续保持4%以上,这将有效保障我国在《巴黎协定》下提出的单位GDP的CO2强度到2030年比2005年下降60%~65%的自主贡献承诺目标的实现。

当前我国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交汇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技术升级,加快能源结构变革,促进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及天然气等无碳和低碳能源取代煤炭和石油。常规污染物排放将大幅下降,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将促进GDP能源强度下降,也将有效减缓CO2排放,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2013—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浓度平均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PM2.5浓度分别下降39.6%、34.3%和27.7%,大气质量普遍好转。国内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与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地球生态安全的目标和措施相一致,有广泛的协同效应。要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在立足国内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强化长期低碳发展和减排CO2的目标导向。当前在强化环境防治的措施中,在强化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利用过程中常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管控措施的同时,更加注重减少和替代煤炭、石油的终端消费量,在终端消费中扩大电力的比例,同时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展,增加一次能源消费中用于发电的比例,在能源总需求趋缓的情况下,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快速发展提供更大空间。用非化石能源电力取代煤炭石油的终端消费,可取得改善环境质量和减排CO2的双重效果。

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基本方略和宏伟蓝图,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优美生存环境的需求,建设美丽中国,并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把气候变化列为全球非传统安全威胁和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提出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因此,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要统筹考虑建设美丽中国和保护地球生态安全的目标,在提升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同时,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目标和部署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两个阶段”目标相契合,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内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协同并进,走上与全球减碳目标相适应的低碳经济发展路径,不断提升我国在解决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和化解全球性风险领域的影响力和引领作用。

2020—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第一阶段,要针对国内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努力推动能源革命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在努力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同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战略取向,落实并强化《巴黎协定》下的自主贡献减排承诺,促进CO2排放在2030年前早日达峰,建立并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我国在《巴黎协定》下提出2020年后国家自主贡献减排承诺,时间上与现代化建设第一阶段相契合。我国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同时,也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自主贡献目标。国家已制定并实施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中,进一步强化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技术效率和经济产出效益,在强化单位GDP能源强度下降目标的同时,又提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战略设想和具体目标。到2020年和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要分别控制在50亿tce以下和60亿tce以下,从而实施“强度”和“总量”的双控机制。同时提出非化石能源发展的“两个50%”的战略目标,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在总电量中的占比争取达到50%,以及到2050年非化石能源的供应要占一次能源总消费量的50%以上。进一步强化节能和能源结构低碳化政策导向,将使GDP的CO2强度呈加速下降趋势,从而将有效保障2030年GDP的CO2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以及非化石能源比例达20%的目标提前实现。

我国工业部门终端能耗和CO2排放约占全国总量的2/3。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新增设备的能效均要达世界先进水平。强化低碳生产、绿色制造、循环生产利用的发展理念,工业部门单位增加值能耗强度的下降速度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部门的终端能源消费和CO2排放可争取在2020年前后达到峰值,为早日实现全国CO2排放达峰创造条件。

随着城市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部门和交通部门的能源消费和CO2排放将呈较快增长趋势,在全国终端能耗和CO2排放中的占比将持续增加,因此要特别重视建筑和交通部门的节能降碳。要充分释放建筑部门的节能潜力,健全建筑节能政策,控制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总量,实施公共建筑能耗总量控制制度,争取2030年前后建筑部门CO2排放能达到峰值。要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结构,发展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水运等低能耗运输方式,优化交通需求管理。全面提升车船的燃料消耗限制标准,优化车用燃料构成,发展电动汽车,倡导绿色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努力使交通部门的CO2排放在2035年前达到峰值。工业部门CO2排放率先达峰并开始下降趋势将逐渐抵消建筑和交通部门CO2排放的增长,从而使全国CO2排放总量在2030年前早日达峰,这也意味着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我国自主减排承诺目标与现代化建设第一阶段“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目标相互协调、契合,互相促进。2035年前CO2排放将进入持续较快下降轨道,为2035—2050年现代化建设第二阶段实现与全球控制温升2℃目标下的减排路径相适应的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创造条件。

实现《巴黎协定》下控制全球温升不超过2℃的目标,21世纪下半叶要实现温室气体的净零排放,对能源系统而言,2050年后要尽快建成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近零排放能源体系。2035年后全球能源的经济和低碳转型将进一步加速,全球CO2排放总量年减排率要达4%以上,超过发达国家2030年前实现自主贡献目标的减排速度,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将更为紧迫。在我国2035年后现代化建设第二阶段,国内资源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的情况下,要更多考虑全球生态安全的需要,为人类进步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因此,在2035—2050年第二阶段,在努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同时,要以实现全球控制温升不超过2℃目标下的减排路径为导向,制定全经济尺度所有温室气体绝对减排的目标和战略,将其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体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能源变革和低碳转型的力度及温室气体减排速度,为保护地球生态安全和全人类共同利益做出与我国不断上升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相匹配的重要贡献,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国的责任担当和引领作用,为全球走上气候适宜型低碳经济发展路径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巴黎协定》的签署和生效也反映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共识和强烈政治意愿,存在广泛的合作空间和利益交汇点,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有可能实现从“零和博弈”的狭隘思维转向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治理理念。寻求全人类共同利益与各国利益的契合点与各自责任和义务的均衡点,构建公平正义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我国当前在气候变化领域所处地位和影响力已处于世界的中心,有条件也有能力发挥引领作用,促成各方均可接受的共识和行动方案,引导全球气候治理的规则制定以及合作进程的走向和节奏。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有可能成为我国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先行领域和成功范例,从而占据国际道义制高点,提升国家形象和领导力,并且更好地维护和扩展自身国家利益,体现国家的软实力。

我国当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能源革命和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立足国内可持续发展内在需求,并将对全球走上气候适宜型低碳经济发展路径发挥积极引领作用。2018年年底联合国气候大会将开展的各缔约方强化行动的“促进性对话”,将以“讲故事”的方式,交流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成效、经验以及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强化各缔约方特别是发达国家2020年前的承诺和行动。我国能源和经济转型、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以及节能降碳的政策体系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都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所借鉴。因此,要积极总结国家层面、城市层面、社会层面及产业层面的先进案例,配合2018年年底气候大会各缔约方的“促进性对话”,为全球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中国的智慧和解决方案,进一步对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发挥引领作用。

本书从不同学科视角分析和阐述了我国经济新常态下产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加强国内环境治理的政策和成效,以期与社会各界交流分享,共同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以及全球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何建坤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