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民宅基地的确权

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可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财产权,也为宅基地的抵押转让和市场化打下基础。本节主要从利用情况、闲置情况、确权情况和回收情况四个方面描述宅基地确权的开展情况,并从不同的角度对宅基地闲置的原因以及农民对宅基地回收的意愿和要求进行分析。

一、宅基地利用、闲置情况

(一)宅基地基本情况

(1)每户农民平均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一户一宅”是国家对农民宅基地的基本规定。如表4-1所示,通过对全国4090个样本农户的调查发现,受访农户户均拥有宅基地1.15处,东部地区户均为1.19处,中部地区户均为1.15处,西部地区户均为1.13处。由此可见,全国农户户均宅基地超过一处,其中东部地区户均最多,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略低,农户户均宅基地拥有量从东向西依次递减。

表4-1 不同地区农民宅基地的拥有情况 (单位: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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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越高的农户宅基地拥有量也越高

调查发现,农户宅基地的拥有数量总体上与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如表4-2所示,从低收入组到高收入组,农户户均宅基地拥有量分别为1.05处、1.10处、1.15处、1.19处和1.28处。由此可见,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农户拥有的宅基地数量也呈上升趋势,收入越高宅基地的拥有量也越多。

表4-2 不同收入农民宅基地的拥有情况 (单位: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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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职业农民宅基地拥有数量差异明显

考察不同职业农民宅基地拥有数量发现(如表4-3所示),务农农民户均宅基地拥有量为1.14处,务工农民户均宅基地拥有量为1.11处,教师职业的农民户均宅基地拥有量为1.17处,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户均拥有宅基地1.26处,农村管理者户均拥有宅基地1.23处,其他职业农民户均拥有宅基地1.19处。可以看出,不同职业农民户均宅基地拥有量差异显著,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户均宅基地拥有量最多,其次是农村管理者,务工农民户均宅基地拥有量最少。

表4-3 不同职业农民宅基地的拥有情况 (单位: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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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部地区农民户均宅基地面积大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如表4-4所示,4046个受访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为245.32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为233.25平方米,中部地区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为252.45平方米,西部地区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为246.53平方米。由此可见,受地理环境、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差异明显,东部地区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最小,西部地区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居中,中部地区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最大。

表4-4 不同地区农民宅基地的拥有面积 (单位:个,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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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宅基地拥有面积与收入水平大致呈正相关关系

调查发现,农户的收入水平对宅基地拥有面积有着显著影响。如表4-5所示,低收入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为179.31平方米,中低收入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为224.5平方米,中等收入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为264.21平方米,中高收入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为245.75平方米,高收入农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为311.34平方米。可以看出,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的宅基地拥有面积也在总体上呈递增趋势,宅基地拥有面积与收入水平大致呈正相关关系。

表4-5 不同收入农民宅基地的拥有面积 (单位:个,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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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务工农民的宅基地拥有面积相对较小

考察不同职业农民的宅基地拥有面积发现(见表4-6),务农农民的户均宅基地拥有面积为253.08平方米,务工农民的户均宅基地拥有面积为208.84平方米,教师职业农民的户均宅基地拥有面积为254.39平方米,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农民的户均宅基地拥有面积为251.74平方米,村干部等农村管理者的户均宅基地拥有面积为259.57平方米,从事其他职业的农民的户均宅基地拥有面积为219.08平方米。可以看出,不同职业农民的宅基地拥有面积差异较大,农村管理者的宅基地拥有面积明显较高,务工农民的宅基地拥有面积相对较低。

表4-6 不同职业农民宅基地的拥有面积 (单位:个,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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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宅基地闲置情况

(1)一成以上的村庄普遍存在宅基地闲置的情况

在221个样本村庄中(见表4-7),宅基地闲置非常普遍的有9个,占比为4.07%;宅基地闲置比较普遍的有27个,占比为12.22%;宅基地闲置情况一般的有25个,占比为11.31%;宅基地闲置比较少的有87个,占比为39.37%;宅基地闲置非常少的有73个,占比为33.03%。也就是说,超过七成的村庄宅基地闲置情况比较少,同时也有一成以上的村庄宅基地闲置情况普遍。

表4-7 宅基地闲置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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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地区宅基地闲置情况差异明显

考察不同地区宅基地闲置情况发现(如表4-8所示),东部地区宅基地闲置普遍的村庄占比为15.63%,中部地区宅基地闲置普遍的村庄占比为15.91%,西部地区宅基地闲置普遍的村庄占比为15%,中部地区宅基地普遍闲置的情况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宅基地较少闲置的村庄占比为68.75%,中部地区为72.73%,西部地区为76.67%。由此可见,不同地区宅基地闲置情况差异明显。

表4-8 不同地区村庄的宅基地闲置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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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农村村庄宅基地闲置的情况较为普遍

表4-9显示,在221个有效样本村庄中,表示宅基地闲置“非常普遍”的普通农村村庄占比为4.10%,城郊村村庄占比为4.55%,城中村村庄占比为0;表示宅基地闲置“比较普遍”的普通农村村庄占比为13.85%,城郊村村庄和城中村村庄占比均为0。也就是说,17.95%的普通农村村庄宅基地闲置普遍,4.55%的城郊村村庄宅基地闲置普遍,没有受访的城中村表示宅基地闲置普遍。由此可见,普通农村村庄宅基地闲置的情况较为普遍,并且远高于城郊村和城中村。

表4-9 不同类型村庄的宅基地闲置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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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原和丘陵地区村庄宅基地闲置相对普遍

考察不同地形村庄宅基地闲置情况发现(见表4-10),表示宅基地闲置“非常普遍”的平原地区村庄占比为3.90%,丘陵地区村庄为4.55%,山地地区村庄为5.08%;表示宅基地闲置“比较普遍”的平原地区村庄占比为14.29%,丘陵地区村庄为15.15%,山地地区村庄为8.47%。也就是说,宅基地闲置普遍的平原地区村庄为18.19%,丘陵地区村庄为19.70%,山地地区村庄为13.55%,平原和丘陵地区宅基地闲置相对普遍(其他地形区村庄样本较少,故不纳入比较)。

表4-10 不同地形村庄的宅基地闲置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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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近一成的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

从表4-11和图4-1可以看出,在4109个样本农户中,表示有宅基地闲置的农户有387个,占比为9.42%;表示没有宅基地闲置的农户有3722个,占比为90.58%。也就是说,2013年约有一成的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2010年宅基地闲置的比重为5%,2013年与之相比有所增加,这可能是因为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造成农村宅基地的闲置。

表4-11 农民宅基地的闲置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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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农民宅基地的闲置情况(单位:%)

(6)东部地区宅基地闲置的比重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

表4-12和图4-2显示,不同地区农户宅基地闲置情况差异明显。东部地区农户有宅基地闲置的比重为12.49%,没有宅基地闲置的比重为87.51%;中部地区农户有宅基地闲置的比重为8.13%,没有宅基地闲置的比重为91.87%;西部地区农户有宅基地闲置的比重为8.32%,没有宅基地闲置的比重为91.68%。由此可见,东部地区农户有宅基地闲置的比重最高,且高于全国整体水平;其次是西部地区,而中部地区最低,西部和中部地区均低于全国整体水平。

表4-12 不同地区农民宅基地的闲置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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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不同地区农民宅基地的闲置情况(单位:%)

(7)收入越高,宅基地闲置率相对越高

如表4-13所示,家庭收入水平对宅基地闲置率影响显著。将农户家庭收入进行五等分,从低收入到高收入农户有宅基地闲置的比重分别为6.27%、8.47%、7.99%、11.19%、13.15%,总体上呈递增趋势。也就是说,收入越低,宅基地闲置情况越少;收入越高,宅基地闲置情况越多;从低收入农户到高收入农户,宅基地利用状况呈下降趋势。这种状况可能是因为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民更愿意到城镇买房,原来的老房、旧房便处于闲置状态。

表4-13 不同收入农民宅基地的闲置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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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岁以下农民宅基地闲置率最高

考察不同年龄农民宅基地闲置情况发现(如表4-14所示),宅基地闲置最多的年龄段是30岁以下,所占比重为14.71%;其次是40—49岁,所占比重为11.06%;再次是30—39岁,所占比重为9.72%;50—59岁和60岁及以上的农民宅基地闲置率较低,两者的比重分别为8.10%和8.79%。30岁以下的农民也就是新生代农民工,是当前农村外出务工的主要群体,这个群体大多是在农村建房、结婚,然后进入城市务工,从而导致这个年龄段的农民宅基地闲置率最高。

表4-14 不同年龄农民宅基地的闲置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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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育水平与宅基地闲置率呈正相关关系

如表4-15所示,将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五等分,从文盲到大专及以上,有宅基地闲置的农民所占的比重分别为6.14%、7.84%、9.48%、13.37%和21.62%,总体上呈递增趋势。也就是说,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其宅基地闲置率就相对较高,教育水平与宅基地闲置率呈正相关关系。这主要是因为随着教育水平提高,农民致富的路径也相对越多,他们会选择外出务工或进城买房,从而造成宅基地闲置。

表4-15 不同教育水平农民宅基地的闲置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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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普通农民相比,农村管理者的宅基地闲置情况更为普遍

进一步考察不同职业农民宅基地的闲置情况发现(见表4-16),务农农民的宅基地闲置率为8.09%,务工农民的宅基地闲置率为10.08%,农村教师的宅基地闲置率为11.94%,农村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的宅基地闲置率为12.20%,农村管理者的宅基地闲置率为13.19%,从事其他职业的农民的宅基地闲置率为12.50%。总体来看,务农农民宅基地闲置率最低,务工农民次之,农村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其他职业农民宅基地闲置率较高,农村管理者的宅基地闲置率最高。农村管理者宅基地闲置率高与他们的特殊身份有关,他们往往更容易取得宅基地,加上“不在村的村干部”的增加,宅基地闲置的情况较为普遍。

表4-16 不同职业农民宅基地的闲置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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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东部地区农户的宅基地闲置数量相对较多

考察不同地区农户户均宅基地闲置情况发现(如表4-17所示),就全国整体水平来看,农户户均有0.10处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分地区来看,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户户均分别有0.08处和0.09处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东部地区相对较高,农户户均有0.13处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由此可见,东部地区农户的宅基地闲置数量相对较多,这可能与当地发展速度快、城镇化程度高有关。

表4-17 不同地区农户宅基地的闲置情况 (单位: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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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收入越高的农户家中宅基地闲置就越多

调查发现,农民的收入水平对宅基地的闲置有显著影响。如表4-18所示,将农户的家庭收入进行五等分,低收入农户户均有0.04处宅基地闲置,中低收入农户户均有0.07处宅基地闲置,中等收入农户户均有0.10处宅基地闲置,中高收入农户户均有0.11处宅基地闲置,高收入农户户均有0.15处宅基地闲置。也就是说,随着收入的增加,宅基地闲置的情况也越来越多。这可能是由于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更多的是到乡镇或城市买房,导致宅基地闲置。

表4-18 不同收入农户宅基地闲置情况 (单位: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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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同职业农民宅基地闲置数量差异明显

如表4-19所示,不同职业农民宅基地闲置情况均值有所差异,务农农民户均闲置宅基地0.08处,务工农民户均闲置宅基地0.09处,教师职业的农民户均闲置宅基地0.13处,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户均闲置宅基地0.15处,农村管理者户均闲置宅基地0.13处,从事其他职业的农民户均闲置宅基地0.13处。可见,务农和务工农民闲置宅基地相对较少,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闲置宅基地相对较多。

表4-19 不同职业农民宅基地闲置情况 (单位: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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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部地区农民户均闲置宅基地面积相对较小

考察不同地区农民户均闲置宅基地的面积发现(如表4-20所示),就全国整体情况看,2277个有效样本农户户均闲置宅基地的面积为26.79平方米;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户均闲置宅基地的面积为32.09平方米,中部地区为21.30平方米,西部地区为30.51平方米。可以看出,东部地区户均闲置宅基地的面积最大,西部地区次之,中部地区最小;东部和西部地区户均闲置宅基地的面积高于全国整体水平,中部地区低于全国整体水平。

表4-20 不同地区农民闲置宅基地面积 (单位:个,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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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农户闲置宅基地面积与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

调查发现,农户闲置宅基地面积与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如表4-21所示,低收入农户户均闲置宅基地面积为9.37平方米,中低收入农户户均闲置宅基地面积为23.90平方米,中等收入农户户均闲置宅基地面积为24.59平方米,中高收入农户户均闲置宅基地面积为28.66平方米,高收入农户户均闲置宅基地面积为43.97平方米。由此可见,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户均闲置宅基地的面积也在不断增加;收入越高,农民的闲置宅基地就越多。

表4-21 不同收入农民闲置宅基地面积 (单位:个,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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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同职业农民宅基地闲置面积差异明显

如表4-22所示,不同职业农民宅基地闲置面积差异明显。务农农民户均闲置宅基地面积为23.43平方米,务工农民户均闲置宅基地面积为27.48平方米,教师职业的农民户均闲置宅基地面积为22.83平方米,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户均闲置宅基地面积为38.16平方米,村干部等农村管理者户均闲置宅基地面积为40.63平方米,从事其他职业的农民户均闲置宅基地为29.29平方米。由此可见,农村管理者和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闲置宅基地面积相对较大。

表4-22 不同职业农民闲置宅基地面积 (单位:个,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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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宅基地闲置原因

(1)全家常年外出务工是导致宅基地闲置的主要原因

表4-23显示,在204个样本村庄中,当问及宅基地闲置的原因时,表示由于“全家常年外出打工”导致宅基地闲置的有95个,占比为46.57%;表示由于“选新址建房”导致宅基地闲置的有57个,占比为27.94%;表示由于“在外买房”导致宅基地闲置的有29个,占比为14.22%;其他原因导致宅基地闲置的有23个,占比为11.27%。由此可见,全家常年外出务工是导致宅基地闲置的主要原因。

表4-23 宅基地闲置的原因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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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地区村庄宅基地闲置的原因差异较为明显

考察不同地区村庄宅基地闲置的原因发现(如表4-24所示),不同地区宅基地闲置的原因差异较为明显,东部地区由于村民“全家常年外出打工”导致宅基地闲置的比重为38.33%,中部和西部地区这一比重明显较高,占比分别为50.60%和52.83%,这可能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快,常年外出打工家庭的比重相对较低有关。受经济发展程度和收入水平等的影响,东部地区由于村民“在外买房”导致宅基地闲置的比重明显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比重为20%,远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的12.05%和11.32%。

表4-24 不同地区宅基地闲置的原因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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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郊村和城中村由于村民“在外买房”导致宅基地闲置的比重高于普通农村

进一步考察不同类型村庄宅基地闲置的原因发现(如表4-25所示),普通农村村庄由于村民“选新址建房”导致宅基地闲置的比重为28.96%,城郊村村庄的这一比重为21.05%,城中村村庄的这一比重为0;普通农村村庄由于村民“在外买房”导致宅基地闲置的比重为13.11%,城郊村村庄的这一比重为21.05%,城中村村庄的这一比重为50%。由此可见,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因村民“在外买房”导致宅基地闲置的比重不断提高。

表4-25 不同类型村庄宅基地闲置的原因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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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宅基地确权、回收情况

(一)宅基地确权情况

(1)四成村庄尚未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表4-26显示,在215个有效样本村庄中,已经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有58个,所占比重为26.98%;正在进行的有71个,所占比重为33.02%;尚未进行的有86个,所占比重为40%。也就是说,六成的村庄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了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四成的村庄尚未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表4-26 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状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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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部地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较快,中部和西部地区明显滞后

不同地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差异明显。表4-27显示,2013年东部地区已经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村庄占比为31.25%,中部地区为23.86%,西部地区为28.33%,全国平均水平为26.98%;2013年东部地区尚未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村庄占比为25%,中部地区为48.86%,西部地区为45%,全国平均水平为40%。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较快,中部和西部地区明显滞后,尤其是中部地区开展最慢,还有近半数的村庄尚未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表4-27 不同地区村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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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中村村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较快

从表4-28可以看出,城中村村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完成的占比为50%,城郊村为36.36%,普通农村为25.40%。相比之下,城中村村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的比重最高,城郊村次之,普通农村最低。就正在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村庄比重看,普通农村为34.39%,城中村为25%,城郊村为22.73%。可以看出,普通农村村庄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在进行当中,这可能与农村的确权工作量大、开展晚、困难大有关。

表4-28 不同类型村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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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形对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开展影响明显

考察不同地形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发现(见表4-29),平原和山地地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较快,高原、丘陵地区相对缓慢。调查显示,山地地区村庄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比重最高,占比为32.76%;平原地区次之,占比为28.38%;丘陵和高原地区比重最低,占比分别为21.88%和21.43%。就尚未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情况看,高原地区尚未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比重最高,占比为57.14%;其次是丘陵地区,占比为43.74%;然后是山地和平原地区,占比分别为39.65%和35.13%。

表4-29 不同地形区村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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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林区村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较快

不同农业生产类型村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差异较为显著。表4-30显示,林区村庄已经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比重较高,农业区村庄尚未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比重较高。就已经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村庄占比看,林区村庄的占比为44.44%,农业区村庄的占比为26.26%,牧区村庄为20%;就正在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村庄比重看,牧区村庄的比重为40%,农业区村庄的比重为32.83%,林区村庄的比重为22.23%。总体来看,林区村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较快,农业区和牧区村庄相对较慢。渔区村庄受样本数量限制,故不纳入比较范围。

表4-30 不同生产类型村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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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宅基地回收情况

(1)不足一成的村庄对闲置宅基地进行过回收

表4-31显示,当问到“闲置宅基地是否被村集体收回”时,在204个样本村庄中,有186个村庄表示“没有收回”,所占比重为91.18%;有18个村庄表示“有收回”,所占比重为8.82%。可见,只有不足一成的村庄的闲置宅基地被收回。

表4-31 闲置宅基地回收情况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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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部地区收回闲置宅基地的比重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考察不同地区闲置宅基地回收情况发现(如表4-32所示),东部地区村庄收回闲置宅基地的比重为7.94%,中部地区村庄收回闲置宅基地的比重为12.94%,西部地区村庄收回闲置宅基地的比重为3.57%。由此可见,中部地区村庄收回闲置宅基地的比重最高,东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

表4-32 不同地区村庄闲置宅基地的回收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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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农村村庄闲置宅基地的回收比重高于城郊村和城中村村庄

进一步考察不同类型村庄闲置宅基地的回收情况发现(见表4-33),有10.06%的普通农村村庄收回过闲置宅基地,89.94%的村庄没有收回;城郊村和城中村村庄均没有收回过闲置宅基地。由此可见,普通农村村庄进行过闲置宅基地回收的比重高于城郊村和城中村村庄。

表4-33 不同类型村庄闲置宅基地的回收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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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得到合理补偿,四成农民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

考察农民得到合理补偿后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时发现,在2693个有效样本中,有1139个受访农民表示得到合理补偿的话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所占比重为42.29%;有1037个受访农民表示不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所占比重为38.52%;还有517个受访农民表示说不清,所占比重为19.19%。(见表4-34)可见,如果得到合理补偿,四成农民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

表4-34 农民若得到合理补偿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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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得到合理补偿,西部地区农民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最强

从不同地区来看,如果得到合理补偿,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农民表示不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占比分别为42.68%、39.39%和32.08%;表示说不清的占比分别为18.29%、18.93%和20.73%;表示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占比分别为39.03%、41.68%和47.19%。(见表4-35)总体来看,若得到合理补偿,东部地区农民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最低;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高,愿意退回的比重接近五成。东部地区农民意愿较低可能与当地土地价值不断提高有关。

表4-35 不同地区农民若得到合理补偿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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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长农民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偏低

考察不同年龄段农民如果得到合理补偿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时发现(如表4-36所示),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民不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占比呈递增趋势。从30岁以下到60岁及以上,农民不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比重分别为34.92%、35.94%、35.86%、38.12%和41.92%;相应地,50—59岁和60岁及以上的农民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比重分别为41.86%和39.29%,明显低于其他年龄段的农民。由此可见,年龄越大的农民,不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比例越高。

表4-36 不同年龄农民若得到合理补偿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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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也较高

不同受教育程度农民若得到合理补偿后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也不相同。如表4-37所示,如果得到合理补偿,文盲农民表示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比重为40.55%,小学学历的农民表示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比重为41.45%,初中学历的农民表示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比重为41.54%,高中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农民表示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比重分别为42.51%和42.86%。由此可见,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农民在得到合理补偿后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也越高。

表4-37 不同教育水平农民若得到合理补偿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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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农村管理者和务工农民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较高

考察不同职业农民得到合理补偿后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发现(如表4-38所示),务农农民表示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占比为41.57%,务工农民表示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占比为44.44%,教师职业的农民表示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占比为39.53%,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表示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占比为39.27%,农村管理者和从事其他职业的农民表示愿意退回闲置宅基地的占比分别为54.21%和39.83%。可以看出,农村管理者和务工农民若得到合理补偿则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较高。

表4-38 不同职业农民若得到合理补偿退回闲置宅基地的意愿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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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若推行集中居住,近五成农民愿意放弃老宅基地

调查发现(如表4-39所示),如果推行集中居住,在4025个受访农民中,表示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有1927人,所占比重为47.87%;表示不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有1362人,所占比重为33.83%;表示说不清的有736人,所占比重为12.30%。由此可见,如果推行集中居住,近五成农民愿意放弃老宅基地,同时也有三成农民不愿意放弃老宅基地。

表4-39 若推行集中居住,农民放弃宅基地的意愿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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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若推行集中居中,西部地区农民更愿意放弃老宅基地

分地区看,若推行集中居住,从东部地区到西部地区,表示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占比分别为47.41%、47.14%和49.36%;表示不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占比分别为36.54%、33.17%和32.23%。(见表4-40)可见,若推行集中居住,西部地区农民更愿意放弃老宅基地,东部和中部地区农民的意愿相对较弱。

表4-40 若推行集中居住,不同地区农民放弃宅基地的意愿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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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老年农民不愿放弃老宅基地集中居住

考察不同年龄农民放弃老宅基地的意愿发现(如表4-41所示),若推行集中居住,30岁以下的农民表示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比重为48.54%,30—39岁的农民表示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比重为52.17%,40—49岁的农民表示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比重为49.34%,50—59岁的农民表示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比重为47.46%,60岁及以上的农民表示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比重为45.80%。可以看出,由于受观念等因素的影响,老年农民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比重明显低于年轻农民。

表4-41 若推行集中居住,不同年龄农民放弃宅基地的意愿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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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受教育水平高的农民更愿意放弃老宅基地

不同受教育水平的农民放弃老宅基地的意愿也不同。如表4-42所示,若推行集中居住,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农民表示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占比最高,为50.46%;文盲农民表示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占比最低,为42.86%;小学、初中和高中学历的农民表示愿意放弃老宅基地的占比分别为48.27%、48.46%和48.24%。由此可见,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农民放弃老宅基地的意愿也越强烈。

表4-42 若推行集中居住,不同教育水平农民放弃宅基地的意愿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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