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国联调查委员会中国代表处致外交部电(1932年3月22日)

南京外交部勋鉴:电悉。所送东北政务委员会损失调查表五十二份,业已收到。除用毕寄还外,合先奉覆参与国联调查团委员会中国代表处。马。

资料来源:《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一)》,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