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史馆藏档(一)
- 陈海懿 常国栋 刘齐
- 153字
- 2025-03-28 06:10:58
103.外交部致上海中国代表处谭委员电(1932年3月26日)
去电第28455号
上海西摩路一五七号中国代表处谭委员绍华兄鉴:闻尊处一部将移平,确否。编译事,目前是否继续在沪工作。此间所得参考材料,是否仍寄沪。请电复。弟鼎。廿六日。
资料来源:《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一)》,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72页。
去电第28455号
上海西摩路一五七号中国代表处谭委员绍华兄鉴:闻尊处一部将移平,确否。编译事,目前是否继续在沪工作。此间所得参考材料,是否仍寄沪。请电复。弟鼎。廿六日。
资料来源:《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一)》,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