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二)(1)

1.顾维钧致罗文干电(1932年4月1日)

钧任我兄部长勋鉴:迳启者:关于剿共根本办法及改善农民待遇,改良农村计划各节,前由敬八一电请分函军政部、实业部速备节略见示在案,计邀察照。连日讨论一切,需要至亟,请速示知。

又,历来中日间政府及地方所与订结之条约、协定、契约,贵部印有专册。即请检寄若干部,稍多为妙,俾资应用。统希鉴核见复,至纫公谊,顺颂台祺。弟顾维钧敬启。四月一日。

资料来源:《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二)》,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