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实业部致外交部电(1932年4月5日)

收文和字第1075号

事由:密。

外交部南京办事处勋鉴:有代电悉。改善农民待遇及改良农村办法,业经本部拟就。并为迅速起见,迳行抄送顾代表察收矣。复请查照。实业部。支。印。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四月

资料来源:《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二)》,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6—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