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上海钱泰、金问泗致外交部电(1932年3月6日)

来电第31691号

发电:1932年3月6日17时45分

收电:1932年3月6日20时25分

南京外交部徐次长叔谟兄勋鉴:密。微(五日)电悉。九一八以后,日人迭在天津、青岛、汉口、南京、镇江、福州、厦门、广州、汕头等处藉端寻衅。此间调查各该案事实感觉困难,非散漫难稽,即报载难信。拟饬司将各该案事实分别作成简明英文节略,一一叙明日期,从速付航空邮寄,以备调查团到沪后,撰具说帖之用。弟泰、泗同叩。鱼。印。

资料来源:《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一)》,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