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高频考点串讲与专用题库:税法
-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研究中心编著
- 833字
- 2025-02-17 06:55:47
第5节 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复习要点1】税收立法(*)
一、税收立法原则
税收立法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公平原则;
(3)民主决策的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法律的稳定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二、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1. 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
(1)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
(2)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
(3)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
2. 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1)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2)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三、税收立法机关
税收立法机关包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税务主管部门、地方政府。

【例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条例》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解析】选项A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选项B属于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选项C属于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答案】D
【复习要点2】税法的分类(**)

【复习要点3】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体系和税收程序法体系两大部分构成。
一、税收实体法体系
(1)商品和劳务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财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4)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5)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和烟叶税。
二、税收程序法体系
税收程序法体系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分别规定的,包括: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