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学:现代观点(修订本)
- 郑长德 伍艳主编
- 16字
- 2025-04-15 11:46:40
第一节 什么是金融?什么是金融学?
一、什么是金融
学习金融学的第一步就是要理解金融的含义。“金融”一词并非中文的古语,据粗略考证,其最早使用可能是在19世纪后半叶。对“金融”的理解历来都是众说纷纭,难有定论,许多金融学教材甚至通篇对其定义避而不谈。这并非疏漏,而可能是因为要对金融下一个普遍都能接受的定义的确很困难,不如留下一个供人想象和探索的空间。
在英语里,与“金融”对应的词汇是finance,稍有英语常识的读者都知道,这个finance其实与汉语里常用的“金融”并不完全等同,它还有“财政”和“资助”的意思。其实,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我们今天理解“金融”一词应当参照国际上通行的finance的含义。西方对finance有三种解释:狭义上仅指与资本市场运作相关的活动;中义上包含货币的流通、信用的授受、投资的运作和银行的服务等内容;广义上则要细分为公共金融(public finance)(以财政活动为核心的政府融资与管理)、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企事业单位的投融资或理财活动)和家庭金融(household finance)(公众个人的财务活动),范围涵盖狭义与中义的finance。当然,三种含义在不同的时期和场合也存在交叉重叠并处于不断演进之中。
结合西方对finance的理解,我们认为可以把“金融”简单地概括为“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所谓资金融通,简称为“融资”,广义上是指一切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的活动,即由资金融通的工具、机构、市场和制度构成的有机系统,是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狭义上仅指有偿筹集和使用资金的活动。从现实生活来看,绝对意义上的无偿使用资金的情况几乎找不到,即使是时常存在的赠予行为,深究起来也不无利益关系隐藏于后(如老年人的遗赠行为往往还要看谁对自己尽到了赡养的义务)。因此,所谓“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一般可以置换为“一切围绕有偿筹集和使用资金的行为关系的总和”。应当说,这个解释虽然简单,但是与西方对finance的释义是统一的。因为不论是在政府层面、公司层面,还是公众个人层面,其各类金融活动(包括银行借贷、证券发行与流通、保险活动、期权期货交易、典当信托、财政收支、个人理财乃至金融市场调控等)无非就是以有偿筹集和使用资金为核心的行为过程。本书将根据“金融”的广义含义来讨论金融问题和构建金融学体系。
其实,早在20世纪初期,我国学界对金融的理解已经极为凝练了。例如,《辞源》(1937年普及本第11版)中“金融”条的释义为“今谓金钱之融通状态曰金融,旧称银根”;《辞海》(1936年版)中“金融”条的释义为“(monetary circulation)谓资金融通之形态也,旧称银根”。可见,这两本权威的词典均把金融定义为资金融通,只是没有做更多、更深入的解析而已。
根据金融系统中个体与整体的差异,我们可以把金融划分为微观金融和宏观金融两部分。微观金融(micro-finance)是指金融主体(投资者、融资者,政府、机构和个人)作为个体的投资融资行为及其金融资产的价格决定等微观层次的金融活动。宏观金融(macro-finance)则是金融系统各构成部分作为整体的投资融资行为及其相互影响,以及金融与经济的相互作用。金融作为资金融通活动的一个系统,是以各个微观主体个体的投资融资行为为基础,工具、机构、市场和制度等构成要素相互作用并与经济系统的其他子系统相互作用的一个有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