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糖尿病分型的沿革

随着对糖尿病的发病原因和发病机理的不断深入研究,对分型和诊断标准不断修改和完善。

(一)1980年以前的分型

1.按发病年龄分为成年型糖尿病和青少年型糖尿病。

2.按病情分为轻、中、重型糖尿病。

3.按血糖波动情况分稳定型和不稳定型糖尿病(又称脆性糖尿病)。

4.按症状明显与否分显性糖尿病与隐性糖尿病(或化学型糖尿病)。

5.按是否需要胰岛素治疗又分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和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NIDDM)。

6.按对胰岛素敏感程度而分胰岛素敏感型和胰岛素不敏感型(胰岛素抵抗型)。

(二)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分型

1965年以后随着对糖尿病病因、发病机理等基础研究的不断深入,发现旧有的分型法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1980年WHO根据美国国家卫生实验室(NIH)建议修正后,分为胰岛素依赖型(Ⅰ型、IDDM)、非胰岛素依赖型(Ⅱ型、NIDDM)、糖耐量异常(IGT)、妊娠糖尿病、继发性糖尿病等。

(三)1997年ADA分型

美国糖尿病协会(ADA)提出分: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其他特殊类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因按IDDM、NIDDM分型,在治疗上易被误解是否需要胰岛素,为此,进一步提出删除IDDM、NIDDM,并以1、2取代Ⅰ、Ⅱ,改为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该协会同时认为IGT是引起糖尿病的一种危险因素,尚不能构成糖尿病的类型,因而未被作为分型之列。

(四)1999年ADA、WHO分型

在1997年分型的基础上,经WHO专家咨询报告与国际糖尿病联盟-西太地区委员会(IDF-WPR)商议于1999年正式公布的分型。

(1)1型糖尿病:主要为β细胞受破坏,胰岛素严重缺乏。

(2)2型糖尿病:主要为胰岛素抵抗伴胰岛素相对不足、胰岛素分泌缺陷。

(3)妊娠糖尿病:妊娠期发生糖尿病、妊娠期糖耐量异常(不包括糖尿病患者妊娠)。

(4)其他特殊类型糖尿病:含β细胞功能缺陷、胰岛素功能缺陷、胰腺外分泌病、内分泌病、化学或药物引起的糖尿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