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5.天人三策之三(上)

武帝认为呈上的文章语焉不详,条理不清,结尾含糊,于是要求士大夫们对涉及的问题再具体、详细论述。董仲舒再次对策:

针对武帝提到的“善于从天命中找到启示,一定能在人事中得到验证;善于总结古人的经验,一定能在现实中找出对比。”董仲舒说:“我听说天是世上万物之主,包罗万象,不会有所偏爱;天设置日月风雨,调和万物,再通过阴阳寒暑,让万物经历磨练。圣人效法天,建立“道”,倡导仁爱无私,用仁德善待百姓,设置礼仪引导百姓。春天是生育的季节,仁要求君王爱护百姓;夏天是抚育的季节,德要求君王养育百姓;秋冬是肃杀的季节,君王用刑罚惩治罪犯。天与人的关系,从古至今道理相通。孔子编撰《春秋》,记录诸侯很多教训,附上灾异与教训间的联系,说明事在人为,美恶善丑,与上天有一定联系,再加以对比,阐释天人感应。

天发出的指示叫“天命”,圣人执行天命。崇尚质朴叫“天性”,通过教化养成天性。人有了欲望要用礼仪约束,欲望才不会膨胀。君王要奉承天意,顺应天命;向民众推行教化,引导民众淳朴向善;还要制定礼仪,区别上下尊卑,防止人们僭越。人不同于其他生物,在家,有父子兄弟亲属;在社会,有君臣上下尊卑;人们相聚,有耆老长幼。有粲然的文辞表示尊敬,有恩爱、关心表示尊重,这是人为什么会尊贵的原因。人具有灵性,是万物中最高贵的生物。孔子讲:“天地之间人为贵。”明白天赋与人的秉性,知道人在万物中为何高贵,就懂得仁义的重要,重视礼仪,遵循义理,成为君子。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是:知天命,懂礼仪,明是非。

这里面说的区别上下尊卑就是被后世所批判的的“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系统提出了三纲五常,三纲的原文是: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纲原本是渔网的主绳,引申为表率与责任的意思,三纲要求上位者先正己身,下位者才有服从义务。这是双向责任,但后世在演变中,东汉《白虎通义》就将三纲的双向责任的条件句删掉了,而宋代理学家朱熹更将三纲绝对化,强化了等级服从,三纲也因此被批判为封建等级工具,这种曲解与董仲舒的本意截然不同。就如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强调的也是双向义务关系,君主若不行君道,臣子可不必愚忠;父亲若不尽责,儿子也不必盲从。却被后世的统治者利用曲解为“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

五常是由孟子“四端”(仁、义、礼、智)扩展而来,加入“信”以对应五行。仁是同情心与仁爱,如孟子恻隐之心;义是公正与正义,如羞耻之心;礼是礼让与规范,维护社会秩序;智是明辨是非的智慧;信是诚实守信,贯穿其他四德。而且不仅百姓要修五常之德,董仲舒认为君王也要修五常之德。五常是儒家提倡的五种基本道德准则,至今仍被普遍认可。尤其当今社会信息这么多,其中的智:明辨是非的智慧显得尤为重要。但由于三纲与五常被捆绑宣传,导致五常也被连带否定。“三纲五常”成了封建社会等级压迫的重要工具,成了思想糟粕,董仲舒也因此背了2000多年的黑锅,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千古罪人。

针对武帝策问中提出的“朕上羡慕唐尧、虞舜,下痛悼夏桀、殷纣,思考圣王享有昌盛,暴君走向灭亡的经验及教训,虚心汲取。”董仲舒回答:“我听说聚少成多,积小见大,圣人也是从微弱的荧光,最终变得光芒万丈。尧来自小国诸侯,舜生活在深山老林,都是由小到大逐渐发展。君王要谨慎对待言行,君子之所以感动天地,是因为善小而见大,慎微而知著。尧始终兢兢业业奉行道,舜始终兢兢业业奉行孝。善通过积累实现,最后彰显德,要让民众感受有一个积累过程。

积善在身,天长日久,自然会有益处,人不会马上感受到善的效应。积恶在身,犹如灯火燃烧膏油,人也不会很快感受到恶的结果。善恶相随,如影随形,犹如山谷回音。暴虐的昏君并非一天之内灭亡,同样要有一个过程。夏桀、商纣无道,仍然拥有国家十几年,不断衰微,最终走向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