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遭遇

“那你这脚还能治好吗?是谁打的?”程建山看向程炳雄的腿,满脸担忧。

程炳雄摇了摇头,苦笑着说:

“里面的人打的。拖延太久了,治不了了。走路只是有点瘸,不妨事。”

“不是说十五天就能放出来吗?为什么不放?”程建山问。

程炳雄苦笑道:“能正常放的是找对人花了钱的。算了,不说找个了。说说你们吧。”

这时,王秀兰站起身来说道:

“阿雄,你们先聊着,我去准备吃的。晚上就在这儿吃。阳仔,去商店打斤九江双蒸。让你爸和你叔喝几杯,高兴高兴。”

“嫂子真不用……”

程炳雄的解放鞋往阴影里缩了缩,露出磨透的胶底。

墙头港台画报被穿堂风掀起,穿健美裤的邓丽君正冲他笑,“嫂子别麻烦了。晚点我就要走了!”

“回去?回老家?”程建山往铁皮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

“没错。那边有船,可以坐船回去。走夜路会安全些。”

程炳雄拍了拍自己的腿,“不回去的话,在这里也干不了活。”

程建山沉默了,拇指摩挲着搪瓷缸上的红字“先进生产者”字样,也没多劝。

毕竟他们一家才刚刚安稳下来,未来的日子还充满了未知,实在没法留人,只是说道:

“时间还早,吃顿饭而已。这点就别推辞了。等你回去,帮我给爹娘报个平安。”

“好!”程炳雄也就不再推脱。

于是,王秀兰和程阳出去忙活。

程阳打酒回来时,听到程炳雄正在讲述那边的事情。

“……三中队的狼狗戴着铜铃项圈……”

“……铜铃响三声是换岗,响五声是突击查暂住证……”

屋外,王秀兰在土灶前忙着。

土灶台腾起青烟,咸香的马鲛鱼在生铁锅里煎得滋滋响。

浓郁的香气渐渐弥漫开来。

程阳罐来到商店,里面的三洋收音机正播《每周一歌》:“酒干倘卖无……”

“阿萍嫂,打一斤九江。”

“要兑水的还是原浆?”阿萍嫂放下手里正打着的毛衣针毛衣,过去拿上一个矿泉水瓶,掀开陶土酒缸。

程阳注意到木勺上还沾着一些封条残片。

“原浆。”

下午四点半,屋内的桌子上摆上了几样菜。

一盘酱油炒的咸猪肉泛着油光,马鲛鱼散发着一股咸香味道。

此外还有青菜,咸菜和咸鸭蛋。

王秀兰往他碗里夹了块鱼腹肉:“阿雄,尝尝这个。听说是沙头角今早刚靠岸的。”

“谢谢嫂子!”

程炳雄的眼眶微微泛红,用筷子夹起,感受着咸鱼的味道,感慨万分:

“好久没吃到这些了,还是老家的味道。”

他本是雄心勃勃地出来闯荡,结果还没到目的地就遭遇了不幸。

被关了六七个月,腿瘸了,人也瘦得不成人形。

“建山!记住了,千万不能冒险!哪怕慢一点也没关系。”

“还有。宁可去东门市场扛大包,也别碰文锦渡的货。”

“我在里面听得太多了……”

程炳雄和程建山碰了一杯,语重心长地叮嘱道。

“好。我会的。”程建山仰头一饮而尽。

王秀兰没有阻拦他们多喝几杯。

在这难得的日子里,又有客人在场,饭桌上自然要给丈夫留足面子。

平时,她可是不会让丈夫喝这么多酒的。

“我们现在的就想着卖菜赚钱……”话音被远处工地打桩机的轰鸣碾压,搪瓷缸里的酒震了震。

酒过三巡,程建山看了妻子一眼,微微示意。

王秀兰稍作沉吟,点了点头,起身掀开布帘走进里屋。

片刻后,她在桌下将钱递给丈夫,里面是五张大团结。

程建山稍微低头扫了眼,心里有数。

随之左手拉过程炳雄的手,将钱塞进他手心,然后紧紧握住,说道:

“阿雄!先听我说。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其中的艰难。

我知道你现在的难处,但既然你要回家,身上不能没钱。

这钱不多,只有五十块。

在船上、在路上,总会遇到用钱的时候,希望能帮你解点燃眉之急。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从来都不用客气,哪怕要客气,也得分时候。

回家后跟我爹娘报个平安,要是一切顺利,过年我就回去。

还有,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等我过年回去,请我喝酒就行。”

程炳雄的眼眶再次湿润了,这大半年来所遭受的苦难,在这一刻再也忍不住,他哽咽着说:

“好!我收下!等你赚大钱回来!到时候,我请你喝酒!”

王秀兰是个感性的人,见不得这般场面,眼眶一红,转身走进了里屋。

晚上六点半,天色已经暗下来。

除了给程炳雄五十块钱,王秀兰还煮了几颗鸡蛋,灌满了一个行军水壶,让他在路上不会饿肚子。

程建山一家一路送到路口。

看着从工地出来的一辆辆载满泥红泥的东风卡车,正驶向灯火通明的沙河方向。

陈阿水带着程炳雄瘸着腿融入夜色,背影也渐渐被推土机扬起的红尘吞没。

晚上,7:25分

棚屋区的夜晚,静谧得仿佛整个世界都陷入了沉睡。

然而,从各家各户棚屋的缝隙中,挤出星星点点宛如草地萤火般的亮光,悄然透露着屋内人们尚未入眠的信息。

程阳的父母在屋内,正低声谈论着程炳雄的事情。

曾经那个精壮的汉子,如今却落得这般凄惨模样,实在令人唏嘘。

程炳雄无疑是不幸的,遭受了诸多磨难;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又是幸运的,毕竟在那些艰难险阻中活了下来。

比起那些死在路上或者那边的人,无疑是好的。

“我出去一下。”程阳向父母打了声招呼。

“这么晚了还去哪里?”王秀兰关切地问道。

“去找朋友坐坐。”程阳脸上挂着微笑,平静地回答。

看着儿子离去的背影,王秀兰不禁叹了口气,说道:

“要不等回去之后,让他留在老家读书?在这里都没书可读。”

程建山摇了摇头,缓缓说道:

“儿子已经长大了,这一路过来你也都看在眼里。他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还是看他自己的选择吧。”

在程建山看来,儿子能上初中,在村里已经算是不错的了,所以他并没有特别重视儿子的学业。

然而,妻子却十分看重,一直希望儿子能多读书。

他们的大女儿程小芳学习成绩太差,完全不是读书的料。

但模样随了妻子,生得十分好看,19岁就嫁到了镇上一户工人家庭,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儿子模样也长得可以,在村里,就少不了女生找他玩。

王秀兰微微一叹,又说:“听说有黑市可以做新的过界文书,只是价格比较高。”

程建山明白妻子的意思,低声回应道:

“等赚到钱再说吧。阳子还年轻,就当作是留级一年了。”

听到这话,王秀兰也只能默默点头。

也只有这样了。

但她也清楚,儿子读书成绩也是一般,上高中或许没问题,但大学就可能难了。

而在外面的程阳并没有忽悠父母,他确实是去朋友家里。

这个朋友是他这星期新结交的,名叫林泽沛。

20岁,来自潮南,他们两家人在棚屋区已经住了一年。原本是在别的地方,转过来的。

“沛哥!”程阳来到林泽沛家门前,抬手敲了敲门。

“来了。”屋内传来林泽沛以及另外一两人的声音。

随着门打开,一个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的青年出现在程阳眼前,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

林泽沛模样颇为耐看,只是皮肤被晒得黝黑,一看就是经常在外跑的结果。

“来来来,正缺人手呢。”林泽沛热情地招呼道。

程阳走进屋内,看到里面还有两人。

一位是林泽爽,林泽沛的弟弟;

另一位是林泽鸿,林泽沛的堂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