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家儿童肿瘤监测工作方法与内容

1 建立儿童肿瘤监测网络

1.1 设立儿童肿瘤监测点

儿童肿瘤监测点设立在开展儿童肿瘤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政策支持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425家监测点纳入儿童肿瘤监测体系。按照监测点是否为国家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定点救治机构划分为定点机构(199家)、非定点机构(226家);按照机构性质划分为综合性医院(334家)、儿童专科及妇幼保健院(56家)、肿瘤专科医院(21家)、其他(14家);按照机构等级划分为三级医院(384家)、二级医院(40家)、一级医院(1家)。

1.2 搭建国家儿童肿瘤监测平台

为便于开展儿童肿瘤监测信息收集工作,在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支持下,国家儿童肿瘤监测中心基于医疗大数据的技术和方法,开发具有收集、质控、存储、随访、统计分析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国家儿童肿瘤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