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SS统计分析大全
- 高晶 章昊 曹福凯编著
- 885字
- 2025-03-28 14:03:21
2.2.3 变量标签
变量标签是对变量名和变量值的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包括变量名标签和变量值标签。
I 变量名标签
变量名标签(变量标签)是对变量名含义的进一步解释说明。因为早期版本的SPSS软件中的变量名长度限制为8个字符,有时不能清楚地说明变量的含义,新版本的SPSS中的变量名中可定义64个字符,基本能够清楚说明变量的含义。但对于特别长的变量名说明,仍需借助变量名标签。
变量名标签由不超过256个字符(或128个汉字)组成,并且可以包含空格和SPSS保留字。变量名标签是一个可选择属性,也可以不定义;同时,在统计分析结果中,一般不显示变量名标签的信息。
定义变量名标签时,在SPSS主窗口中单击左下角的“变量查看”按钮,使窗口切换至变量视窗,然后在相应变量名所在行的“标签”列添加变量名标签的内容,图2-9给出了一个定义变量名标签的示例。

图2-9 变量名标签
II 变量值标签
变量值标签(值标签)是对数值型变量各个取值的含义进行解释和说明,对于数据文件中用数值型变量表示非数值型变量时尤其有用。标签内容最多可以有120个字符。仍以图2-9中的变量为例,定义“学习前认识”这一数值型变量,取值为0、1;变量值0表示“不重要”,1表示“重要”。
变量值标签只对数值型变量、日期型变量和短字符串型变量有效,长字符串型变量(宽度超过8的字符串型变量)没有变量名标签和变量值标签的属性。
定义变量值标签时,在“变量查看”视区单击“值”列中的按钮,则弹出定义变量值标签的对话框,如图2-10所示。

图2-10 定义变量值标签的对话框
如图2-10所示,在“值”文本框中输入变量值,在“标签”文本框中输入变量值所代表的含义,即变量值标签。然后单击“添加”按钮,下方的文本框中显示输入的变量值及其标签。输入完所有变量值标签后单击“确定”按钮,使对变量值标签的设置生效。如果输入有误,可单击文本框中显示的错误标签,然后单击“更改”按钮,修改已经输入的标签。单击“除去”按钮可删除不需要的标签。
定义完变量值标签后,在SPSS主窗口单击菜单栏中的“查看”选项,然后单击“值标签”按钮,如图2-11所示,则在SPSS主窗口中经过变量值标签定义的数值型变量显示为所定义的变量值,而不是数字。

图2-11 在主窗口定义显示变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