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大自然母亲似乎格外眷顾大地,风和日丽,一匹黑色的小马驹降生在了草原上,它的腿颤抖着,极力想从草原枯黄色的草地上站起来。嫩绿的草芽正努力钻过去年的枯草,争着沐浴温暖的阳光。这是一个春日的早晨,地点是草原矮丘的阳面,此时这里景色优美、空气清新,令人心旷神怡。小马驹斯摩奇[1]出生的时间和地点真是最适宜不过了。
此时,“斯摩奇”这个名字并不适合这匹小马驹,因为它的毛发是黑色的。事实上直到四岁,它才开始被人叫作这个名字,那时它接受驯化,开始成为一匹骑乘马。它不是通过马厩隔间的窗户看到第一缕光线的,也没有人在它身边呵护关爱,帮助它站起来,帮助它迈出最初的几步。斯摩奇只是一匹草原小马驹,在它生命中的第一个早晨,陪伴它的只有高度警惕的妈妈。
斯摩奇出生还不到一小时,就开始对周围好奇起来。春天和煦的阳光照射在它光滑的黑色皮毛上,温暖着它那小小的身体。它很快就摇摇晃晃地抬起了头,开始对着伸到它面前的长腿嗅来嗅去。它的妈妈就守在它身边,小马驹一动,妈妈就用鼻子嗅嗅它短短的脖子,嘶鸣了一声。听到声音,斯摩奇的头又抬高了一些,发出第一声轻微的嘶叫回应妈妈。当然,人们必须凑得很近才能听到它的叫声,但如果你能看到它翕动的鼻孔,就会知道它确实是在嘶叫。
斯摩奇的生命历程就这样开始了。很快,它的耳朵开始来回转动,捕捉妈妈挪动时发出的声音。它正努力寻找妈妈的位置。接着,有什么东西在它眼前移动了大约一英尺[2]。那东西在那里已经很久了,只是它之前没有注意到,而且它的视线还有点模糊,直到那东西又动了一下,靠它更近了些,它才对那东西产生兴趣。
由于那东西就在它跟前,它狠狠地嗅了一下。这气味自动记在了它的大脑里,同时给它传达出“一切都很好”的信息。因为那不过是妈妈的一条腿。它的耳朵竖了起来,又试着叫了一声,这一声比第一声响亮多了。
成功了一次,就想成功第二次。小马驹拼力想站起来,但它的腿却不听使唤,就在它刚刚撑起肚子离开地面,准备歇息一下再使劲的时候,其中一条前腿颤抖了一下,膝盖一弯,整个身体又倒了下去。
它侧身躺在那里,呼吸急促。妈妈轻声鼓励着它。没过多久,它又抬起头,四条腿也像之前一样叉开。它打算再试一次,但这一次它想要更有把握。它仿佛在仔细研究,嗅了嗅自己的腿,又嗅了嗅泥土,好像在努力思考怎样才能让腿一条接着一条地站起来。妈妈一直在围着它打转,用马的语言跟它说话,不时用鼻子轻轻推推它,然后走开一点,在旁边看着它。
我认为,春天的空气对所有幼小的生灵都有益,在春天的空气的滋养下,斯摩奇不会长时间躺着不动的。它的视觉变得越来越清晰,体力也在快速增长。不远处,在斯摩奇的视力还看不到的地方,有一群小牛犊在嬉戏打闹。那些脸上长着白斑的小家伙们对着它们的妈妈“哞哞”大叫,它们跑出去一段距离,又翘起尾巴跑回来,速度之快让灵缇犬都自叹不如。
也有其他小马驹在到处嬉戏玩耍,把好好的草皮踢得稀巴烂。那些小牛犊、小马驹,甚至是分散在草场上的所有牛和马,都曾经历过斯摩奇此时正在经历的挣扎与无助。其中有几个第一次睁开眼睛时,还没有斯摩奇这么幸运。它们出生时,不是地面上还覆盖着皑皑白雪,就是寒冷的春雨倾盆而下,把它们淋得浑身湿透。
斯摩奇的妈妈在斯摩奇出生的几天前偷偷离开马群,躲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在这里,它确信周围不会有牛群、马群或骑手来打扰。再过几天,等斯摩奇强壮一些,有力气能走能跑时,它再带斯摩奇回马群。但在此期间,它只想和它的孩子独处,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孩子身上,而不必分心去驱赶好奇的大公马或嫉妒它的小母马。
斯摩奇的妈妈是一匹草原马,也就是说,它以野马血统为主。当严冬来临,牧场被厚厚的积雪覆盖,它知道在那高高的山脊上,强风会把有些地方的雪吹走,让它能吃到下面的草。当旱季来临,牧草枯萎,水源匮乏,它能循着空气中的水分,离开自己的家乡草场,穿过平原,到达受干旱影响较小的高山地区。高山上有美洲狮和狼出没,但它凭着野马的直觉,成为“适者”存活下来。它从不涉足狮子可能伏击它的地方,也从不给狼群围堵它的机会。
斯摩奇也继承了妈妈的这种直觉,但在这个宁静的春日早晨,它完全不需要担心敌人的存在。妈妈在这里守护着它,此外,有一项艰巨的任务占据了它所有的心思,那就是依靠它身上长的那几条长长的东西站立起来。这几条东西还不听使唤,胡乱叉开着。
它首先要做的是把四条腿聚拢起来,再试一次。这一步它轻而易举地做到了,接着它等待了一会儿,积蓄着全身的力量。它对着地面嗅了嗅,像是在确认地面的存在,然后抬起头,将前腿伸到身前,后腿压在身下,用尽全部力量将身体的重心移到前腿上,让自己撑着前腿站立起来,最后后腿站直,稳住身体。幸运的是,它的几条腿之间的距离恰到好处,让它能稳稳地站住。它所要做的就是绷直腿,不让它们弯曲,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因为光是站起来就已经耗尽了它的力气,它的长腿一直在抖个不停。
也许如果没有它妈妈叫的那一声“真是个好孩子!”,一切都会很顺利,但妈妈的那一声让斯摩奇前功尽弃,因为它像孔雀一样骄傲地昂起头,完全忘记了要绷直腿,结果,它四肢一软,和之前一样又躺到了地上。
但这次它没躺多久。它要么是喜欢上了这种站起来又倒下去的动作,要么就是被激怒了。它又站了起来,虽然颤颤巍巍,但它还是站了起来。妈妈来到它的身边,嗅了嗅它,它也嗅了嗅妈妈以示回应。随即,大自然母亲又一次施展了她的魔力,斯摩奇开始吃奶了。营养丰富的乳汁一吸入肚子,肠胃就暖和起来,它很快就有了力气。出生才一个半小时,斯摩奇已经学会了站立。
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斯摩奇过得十分充实。它探索了周围,爬上了两英尺高的“山峰”,越过了六到八英尺宽的“山谷”,甚至还独自跑到了离妈妈有十二英尺远的地方。还有一次,它被一块石头吓了一跳,那是一块“面目凶狠”的石头,它在经过时不小心踢了那块石头一脚。一天之内做这么多事情,它的身体几乎承受不住,差一点又躺到了地上。但是,受幸运之神的眷顾,总的来说,它这一天过得很快乐。太阳从西边蓝色的山脊处落了下去,斯摩奇却错过了它生命中第一个日落时的美景,因为那时它正躺在地上,四肢伸展,已酣然入睡。这一次是它自愿躺下的。
夜晚相较于白天毫不逊色。繁星如许,映照夜空,勇士们在北斗星的指引下追逐着野牛。不过,斯摩奇对这一切浑然不知,它还沉浸在睡梦中。生命第一天的种种冒险让它筋疲力尽,此时它正慢慢恢复体力,要不是一直守护在旁的妈妈不小心踩到了它的尾巴,它可能还会沉睡很久。
斯摩奇一定是在做噩梦,想必是本能让它在睡梦中遇到了某个敌人,那样子像一只狼或一头熊的敌人正把它逼入绝境。总之,它感觉自己的尾巴一痛,自认为到了反击敌人的时候。于是,它就真的行动起来,从妈妈的怀里一跃而起,准备战斗。它仔细打量周围,寻找刚刚咬了自己尾巴的敌人,最后在搜寻敌人的过程中,跑出了妈妈身体的护佑范围。它这才意识到,它是安全的,刚刚不过是场梦而已。之前太过于紧张,顾不上其他,此时它才感觉到饿了,又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吮吸起妈妈营养丰富的温暖乳汁来。
东方的天空开始泛白,星光逐渐暗淡,追赶野牛的猎人们也已经去休息了。距离斯摩奇从噩梦中惊醒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它又睡着了。它错过了生命中的第一个日落,现在,它又错过了第一个日出。它在为新一天的探险做准备,充足的睡眠和乳汁为它积蓄能量,使它能够适应接下来的长途旅行。
太阳高照,温暖的阳光普照大地,斯摩奇这才慢慢苏醒过来。阳光照得它全身暖洋洋的,不久,它的一只耳朵动了动,然后是另外一只。它深深地吸了口气,伸了一个懒腰,这才完全醒了过来。这时,妈妈叫了一声,这一声很管用,斯摩奇抬起头,看向四周,起身站了起来。
斯摩奇喝完奶后,重要的一天就开始了,它要在这一天学会如何觅食。它的妈妈要去吃草,径直往南边一英里[3]左右的树林方向走去。林边有一汪清泉,斯摩奇的妈妈此时想要喝水,它很想喝那里的清凉泉水,但从它行走的方式来看,你绝对猜不到这一点。它不时地低头去闻周围的草,然后再停下脚步等待一段时间,让斯摩奇不仅能跟上来,而且还有时间去探索地面上的其他事物。
有一次,一只小棉尾兔从斯摩奇鼻子底下跳了出来,看到斯摩奇后它吓得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但很快就从斯摩奇的长腿间蹿了过去,朝着它的洞穴跑去。斯摩奇从未见过兔子,也不知道这儿有只兔子,否则它可能早就跑开了,因为它一直在寻找一个可以让自己跑起来的机会,现在这机会终于找到了。它跨过了一丛高高的干草,肚子被弄得痒痒的,它发出了一声怪叫,拔腿便跑。
它的几条长腿相互磕磕绊绊,但奔跑的速度却越来越快。它绕圈跑了一阵,最后跑着跑着,竟背离了妈妈前进的方向。妈妈出声唤它回来,在原地耐心地等待着它。它跑了一会儿,掉转方向,再次向着妈妈跑去,就好像它在尽头又遇到了另一个敌人一样。快跑到妈妈身边时,它弓背一跳,嘶叫了一声,又打了个响鼻,终于停了下来——它果然是一匹野性十足的小马。
母子俩花了几个小时才走完那一英里路,终于来到泉水边。妈妈一口气喝了不少甘甜的泉水,长长地喘了几口气后,接着又喝了一些,这才渴意全消。斯摩奇也走了过去,在泉水边嗅了嗅,但没有喝水。在它看来,水就像四周稀薄的空气,就像那些新长出来的一丛丛嫩绿小草,只是供它奔波玩乐的场所中的一部分。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它们一直待在泉水附近,斯摩奇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冒险。除了躺下睡觉的时间,它都会去棉白杨林里探险,每每都会被里面的大树桩吓一跳,然而它却乐此不疲。
不过,这里还隐藏着比树桩更危险的东西,比如,一只郊狼此刻正盘踞在附近,透过枯柳枝观察斯摩奇。它对斯摩奇的嬉戏玩耍行为一点都不感兴趣,只希望小马驹的妈妈能离得远一些,这样,它才有机会把小马驹扑倒。它最喜欢吃小马驹肉了,绝不会放过任何机会,哪怕等上一整天都愿意。
郊狼有过几次出击的机会,但都因为斯摩奇的妈妈靠得太近而放弃了。它知道自己一旦暴露,很可能会被母马的马蹄踏扁。最后,它意识到自己再在原地待下去也吃不到小马驹,于是愤愤地吐出一口气,从藏身处走了出来。它一直隔着柳树行走,躲避着马的视线,最后跑到了安全距离外,到达了一处视野宽阔之地。它又蹲坐下来,这下周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遮掩它了。它还没有做好决定,不确定是离开,还是再逗留一段时间。正在这时,斯摩奇发现了它。
对斯摩奇来说,那只郊狼不过是另一个树桩,但比它踢过的其他树桩更为有趣,因为那个树桩会动,肯定会更有意思。于是它弓起脖子,尾巴微卷,小跑着冲向那个树桩。郊狼就在原地等着,等到小马驹跑到离它不远的地方时,它才起身跑开,速度不快不慢,小马驹出于好奇很可能会跟在它后面。要是它能引着小马驹越过山脊,离开它妈妈的视线就好了。
斯摩奇觉得这一切都很好玩,而且它也想搞清楚那个会走又会跑的灰黄色东西是什么,长得一点也不像它的妈妈。本能一直在警告它停止追逐,但强烈的好奇心占了上风,直到翻过山丘,它的本能才战胜了好奇心,意识到了事情不太对劲。
郊狼转过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斯摩奇的喉咙。野马世世代代都在与狼和美洲狮搏斗,斯摩奇身体里也是同样的血脉,正是这种血脉救了这匹小马驹一命。凭着与生俱来的本能,它在最危急的时刻做出了正确的反应,两条后腿同时发力,以比闪电还快的速度一跃而起,最后郊狼的牙齿只划过了它下巴上的皮肤。但即便如此,要完全摆脱敌人也不是那么容易(这次是真正的敌人无疑),当它后踢时,腿部明显感觉到了郊狼的重量,随即一阵剧痛从后腿肌腱处传来。
期摩奇惊恐万分,发出了一声尖锐的惨叫,足以惊动附近的所有生物。这声叫喊显然是求救信号,马上就得到了回应。它的妈妈听到后,如箭一般飞奔上山丘,一眼就看清了此时的形势。它耳朵背向后面,嘴巴一张,亮出森森白牙,脚蹄高抬,像点燃的炸药一样加入了战斗。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大块大块的黄色狼毛漫天飞舞。接着上演了一场追逐战,斯摩奇的妈妈对郊狼紧追不舍,一直追到郊狼跑过另一座山丘消失为止。
斯摩奇高兴地跟着妈妈回到泉水的另一边。路上经过树桩时,它不再一惊一乍,对那些刺得它肚子痒痒的干草也没有了兴趣。它又饿又累,喝饱奶后,立刻找了个地方躺了下来,让疲惫的身体好好休息一下。它的一条后腿上有一处流血的伤口,血已经逐渐凝固,伤口处不再疼痛。太阳落山时,妈妈的影子被拉得很长,覆盖到了它身上。此时,它已经熟睡,也许还梦到了树桩,那个会动的“树桩”。
第二天早上,太阳出来时,斯摩奇也起来了,它睡眼惺忪,眼睛半闭,就像它身旁的那块大石头一样,静静地站在那里晒着太阳。僵硬的后腿提醒着它前一天的经历,但它努力不去想那段经历,即便后腿僵硬,也不能阻止它去体验全新的一天。它会永远记住那只郊狼,自此再也不会把郊狼错当成树桩,但那段经历绝不会影响它开心快乐的生活。
斯摩奇已经出生两天了,体力增长很快,它觉得走多远的路对自己来说都没问题。那天上午,太阳出来几个小时后,妈妈向它示意,它们要慢慢地往前走了,它不能再拖拖拉拉落在后面。走着走着,它后腿的僵硬感逐渐消失。到了下午,它恢复了精神头,又变得一惊一乍起来,有时无缘无故也要咋呼一番。
它们不停地走哇走,斯摩奇觉得脚下的路似乎没有尽头。它们沿着山脚下的平地绕过大山,翻过一座高高的山脊,蹚过一条条小溪,可妈妈还是在不停地向前走,甚至都不愿意停下来让斯摩奇吃奶。斯摩奇越走越烦躁,也越走越疲惫。
一直到太阳快落山时,它们的脚步才放缓下来,最后妈妈终于停下来吃草了。斯摩奇则瘫倒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斯摩奇不知道也不太在意的是,妈妈正带着它赶回自己生活的那片草场,那里有很多它们的同类,会有其他小马驹陪斯摩奇玩耍。那天深夜,妈妈还要带着它再次踏上旅途,可想而知,它有多么不情愿。
终于,它们似乎到达了目的地,因为妈妈在小溪边喝完水后,就到树林边去吃草了,没有表现出任何想要继续走的迹象。斯摩奇非常乐意利用这段时间,在此地好好休息一下。太阳升起来了,斯摩奇却还躺在刚开始长出嫩叶的杨树的树荫下。它还在沉睡,要不是耳朵时不时抽动一下,一定会有人怀疑它是否还活着。
这一天,草地上没怎么出现斯摩奇的身影。它偶尔会起来吃奶,但接着又会伸展四肢,平躺到温暖的地面上继续睡觉。
就这样,直到第二天半夜,它都是吃了睡,睡了吃。快到天亮的时候,它才觉得自己恢复了精神。
此时,它体力充沛,比以前更强壮了,视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能看到的距离几乎达到了妈妈的一半。那天清晨,妈妈看到一群前来饮水的马,立刻认出了马群,发出一声嘶鸣。斯摩奇听后觉得很奇怪,因为它就在妈妈身边,妈妈为什么还要叫唤呢?但很快,它就听到了马群正向自己走来的声音。它竖起耳朵听着,过了一会儿,它终于看清了它们的身形,居然有这么多和它妈妈长得相像的生物,斯摩奇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它心中升起了浓厚的兴趣,尽管直觉告诉它没有危险,但在彻底弄清楚状况之前,它还不想离开妈妈身边。
妈妈的耳朵向前竖起,看着马群走近。很快,领头的马匹就发现了小斯摩奇,马群立刻骚动起来,大家纷纷朝着斯摩奇围过来,想看看这个新来的小家伙,并来和它打个招呼。这时,妈妈的耳朵向后拉直——这是一种警告,警告它们不要靠得太近。
突然看到这么多同类,小斯摩奇吓得四肢发抖。它有点害怕地依偎着妈妈,但还是高高地抬起头,大大方方地面对着大家。从它亮晶晶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它喜欢这样的会面。马群中有一匹公马胆子比其他马大,靠近斯摩奇,和它碰了碰鼻子,立刻就被斯摩奇的妈妈咬了一口。斯摩奇玩心顿起,想帮妈妈一把,也上去咬一口。
斯摩奇与马群的初次会面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妈妈一直守护在旁,它并不担心其他马会伤害斯摩奇,而是希望大家从一开始就明白,斯摩奇是它的小马驹,有关斯摩奇的一切,只有它才有发言权。大家终于明白了它的意思。马群花了一天多的时间,才习惯这个新成员的存在,不再对它大惊小怪。
马群里的马都争着想要接近这匹新来的小马驹,为此,它们争风吃醋、打架斗殴。斯摩奇的妈妈从一开始就宣布了自己的地位,因此所有马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它在斯摩奇心中的地位不可撼动,也从来没有动过要把它从斯摩奇的身边赶走的念头。无论是雌雄老幼,大家都争着想要陪斯摩奇玩耍,和它的妈妈一起照看它,都认为自己最适合这份美差。最后胜出的是马群的头马,一匹高大的鹿皮色骑乘马。它向其他马宣布,它将是斯摩奇各方面的监护者,地位仅次于斯摩奇的妈妈。它迅猛地踢出几脚,击中了几匹马的肋骨,在它们光滑的皮毛上留下了自己的齿印,最后目光扫视四周,确定所有的马都没有异议后,才朝着斯摩奇走了过去。斯摩奇在妈妈的陪伴下饶有兴致地旁观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除了斯摩奇,马群里还有另外三匹小马驹。每当有小家伙新加入马群,头马都要和马群里的其他马较量一番,打败它们,从而获得新成员的监护权。这次,斯摩奇是新成员,头马再次拥有了优先权。它是一匹老马,身上到处都是伤疤,表明它曾多次打架受伤;背上有马鞍的痕迹,表明它曾是一匹相当优秀的牧牛马。现在,它已经退休,能优哉游哉地享受生活了,余下的时光只需要为冬天挑选一个有草料的地方,为夏天挑选一个有鲜嫩绿草的阴凉地。除此之外,它的兴趣爱好就是关注春天出生的小马驹。
斯摩奇的妈妈很年轻,至少比鹿皮色马年轻十岁,但在玩耍时,鹿皮色马表现得反而更像是一匹小马驹。妈妈对斯摩奇有抚育责任,允许斯摩奇和自己嬉戏玩耍,让它踢,让它咬,但从不主动和斯摩奇玩耍,偶尔斯摩奇玩起来没有分寸,妈妈还会警告斯摩奇。妈妈全心全意地爱着斯摩奇,随时可以为它献出生命。妈妈的主要心思在于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为斯摩奇提供营养充足的乳汁,让它不至于发育不良。妈妈可没有时间玩耍。
老鹿皮色马正好弥补了这一缺失。它和斯摩奇很快就熟悉了起来,没过多久,它们就玩在了一处。斯摩奇踢它,鹿皮色马则动作轻柔而小心地用鼻子碰了碰斯摩奇的胁腹,接着就跑开了,小马驹跟上去,追着鹿皮色马满草原跑,玩得不亦乐乎。马群里的其他马看着这两匹马在一起玩耍,眼神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嫉妒。
斯摩奇的妈妈一直盯着鹿皮色马,但从不干涉,只有当斯摩奇又累又饿地回到它身边时,它才会背起耳朵,警告鹿皮色马不要靠近。
过了好几天,鹿皮色马才允许其他马靠近斯摩奇,因为鹿皮色马发现自己做不了斯摩奇的主。斯摩奇有自己的想法,它还想和其他马一起玩耍,而鹿皮色马能做的不过是阻止其他马靠近。阻止其他马靠近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特别是如果斯摩奇真的想和它们一起玩的话。因此,鹿皮色马最终不得不放弃,只是尽量确保其他马不会伤害斯摩奇。事实上其他马并不想伤害斯摩奇,反而好像是斯摩奇在威胁它们,经常出现的情形是:斯摩奇紧紧追着某匹大马,就像要把大马吃掉一样,而那匹大马只会仓皇逃窜,就像有鬼在后面追它一样。
在两个多星期里,斯摩奇一直是马群的老大,是全马群的宠儿,直到有一天,另一个小家伙跟在它妈妈身边加入了马群。这是一匹刚出生才两天的枣红色小马驹。斯摩奇被大家晾在一旁,目睹了那匹小马驹的到来引发的马群骚动,那情形如同自己刚来的那天早上一般。鹿皮色马像以前一样,打败了其他对手,赢得了新成员的心。随即它就把斯摩奇抛到了脑后。
不过斯摩奇从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它继续和愿意同它玩耍的马玩耍。没过多久,它就和一匹小母马玩到了一处,之后又和其他小马驹打成了一片。
从那时起,斯摩奇更加自由自在了。它能走很远的路了,没有大马在后面跟着也能出去玩,但它从不走远,即便走远,也会飞快地跑回来。在这春天的日子里,斯摩奇过得快乐而又充实。它发现了很多新鲜事物:草很丰美,在阳光的照耀下,水也很好喝。它又看到了郊狼,随着自己的体格越长越大,它逐渐不再惧怕它们,最后发展到一看见郊狼它就上前去追赶。
有一天,斯摩奇又遇见了一只黄色的动物。它看起来没什么危险性,斯摩奇分辨不出它到底是什么,于是决定去搞清楚。它跟着那只动物来到柳树边,奇怪的是,那动物似乎一点也不着急逃走,一边哼哼唧唧,一边慢腾腾地往前挪。斯摩奇很想抬起前蹄踏在它身上,揉一揉它,但幸运的是,斯摩奇没找到机会下脚,因为那动物钻到了柳树下,只留下尾巴在外面。斯摩奇凑过去嗅了嗅,除了发现它有点抖动外,别的什么也没发现。那动物看起来并不危险,于是斯摩奇又凑近嗅了嗅,这下可坏事了——它发出一声尖叫,并打了个响鼻,因为它感觉自己的鼻孔被四英寸[4]长的豪猪刚毛刺穿了,有多处伤口。
斯摩奇还算幸运,因为它要是再凑近几英寸,豪猪刚毛会深深地扎进它的鼻腔内,刺入更靠近眼睛的地方,造成鼻孔处高高肿起,使它无法进食,它很可能因此饿死。现在,只有几根刚毛扎到了它的鼻孔,并不严重,这对它来说就算是一个小小的教训吧。
几天后,它又遇到了一种陌生的动物,或者说是一群陌生的动物,因为它们数量众多。不知为什么,它对这群动物并不感兴趣,不过,既然它们就在跟前,或许它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况且,它也没有别的事可做,妈妈就在不远处。它昂首阔步地朝着那群动物中最小的一只走去,在这个过程中,它的本能并没有发出任何警告。它不怕那只动物,那只动物似乎也不怕它,所以斯摩奇不断靠近,最后在距离对方只剩几英尺处才停下来。斯摩奇和这只陌生的动物都很年幼,好奇心很强,它们都还不知道,在它们长大后,会常常见到对方的同类。这两种动物会有许多机会相遇,比如在“筛检场”上,在“日间放牧”和“夜间守卫”时,在漫长、炎热和尘土飞扬的跋涉中。到那时,会有一个牛仔骑着斯摩奇,赶着一大群斯摩奇目前正在研究的小家伙的同类前行。到那时,它们都已经长大,会有新的幼崽取代它们在族群里的位置,而它们则被赶往运输点。
但现在的斯摩奇还不担心这些,甚至没想过接下来会如何,和它交换眼神的白脸小牛也是如此。看到长着分蹄的长耳小家伙被它的妈妈叫回了身边,斯摩奇尥起后蹄,低下头,一路又蹦又跳地跑回到了妈妈和其他马群成员吃草的地方。
注释
[1]原文Smoky,意思是烟灰色的。——译者。
[2]英尺: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尺合0.3048米。——编者。
[3]英里: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里合1.609千米。——编者。
[4]英寸: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寸合2.54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