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会计制度详解与实务:条文解读+实务应用+案例讲解(2025年版)
- 政府会计制度编审委员会编著
- 1180字
- 2025-03-19 16:23:30
2.2.2 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账务核算要求,分类整理后编制的会计凭证,是确定会计分录、登记账簿报表的依据。政府会计主体的记账凭证由以下要素组成,如图2-1所示。

图2-1 记账凭证的主要要素
1.记账凭证的种类
(1) 通用记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是不分收款、付款、转账业务,统一使用一种样式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核算程序和科目汇总表核算程序都应选用通用记账凭证。其格式如图2-2所示。

图2-2 通用记账凭证的格式
(2) 专用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是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选择使用的记账凭证,通常有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对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分人担任的单位,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可再分为现金收款凭证、银行收款凭证和现金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的格式分别如图2-3、图2-4、图2-5所示。

图2-3 收款凭证格式

图2-4 付款凭证格式

图2-5 转账凭证格式
2.记账凭证的编制和审核
记账凭证一般根据每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当天发生的同类会计事项可以适当归并后编制。不同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合并编制为一张记账凭证,也不得把几天的会计事项加在一起编制一张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主要的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以及总预算会计预拨经费转列支出,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但必须经主管人员签字。
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其各项内容必须填列齐全,各种签名和盖章不可缺少。总账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如需要列入记账凭证,可将明细科目的名称和金额同时列在“明细科目名称”栏内。明细科目的金额不能填列在记账凭证的“金额”栏内。填制记账凭证的文字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潦草。记账凭证由指定人员复核。记账凭证按照制单的顺序,每月编一个连续号。月终连同每个记账凭证后附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并加盖有关人员印章及公章,妥善保管。
3.汇总记账凭证
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可以把每天的记账凭证汇总编制成总账科目汇总表,作为登记总账的依据,总账科目汇总表是一种汇总记账凭证。汇总记账凭证流程如图2-6所示。

图2-6 汇总记账凭证流程
4.记账凭证的保管
记账凭证应按照填制的顺序,按月连续编号。月终将记账凭证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加上封面,并在左上角装订处粘贴封签,由有关会计人员加盖骑缝印章,妥善保管。对不便随同记账凭证一起装订的原始凭证,可以抽出单独保管。但是应在有关记账凭证上注明抽出原始凭证的名称和数量,由保管人签章,年终随有关记账凭证一同归档。
记账凭证封面和封底是用来装订记账凭证时使用的一种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凭证。记账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年份、月份、起止日期、凭证名称、起止号码、册数等。记账凭证封底应注明凭证抽出附件登记。封面和封底的格式如表2-9、表2-10所示。
表2-9 记账凭证封面

表2-10 记账凭证封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