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导论》:汉语地名外译的研究现状
- 地名的秘密:汉语地名外译研究
- 周薇
- 5464字
- 2025-04-02 13:58:16
以色列文化学者埃文-佐哈尔(Even-Zohar)从文化研究角度提出多元系统论假设,认为翻译文学通常处于目标文化中的文学多元系统的边缘,但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也会占据中心位置。张南峰根据这一理论进一步将翻译与文化认同相结合,认为“在不同时代提出的不同翻译主张……与不断变化的文化自我形象有一定的关系”(张南峰,2015:91),并进一步阐释:“近一百年来,从五四运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再到经济腾飞,中国主流文化的自我形象,可说是从谷底逐步攀升。五四时期,鲁迅主张以翻译来改造中国的语言和文化;今天,则有论者主张以翻译来改造英文。翻译目的的这种180度转向,反映出自我形象的戏剧性变化。中国文学走不出去,从无人理会到引起广泛关注,看来也是自我形象提升的结果。”(同上:91)将翻译态度同国家自我形象认同感相结合,我们认为是有一定道理的。
近年来,随着各方面实力不断提高,自我形象认同感也越来越强,中国也越来越寻求在文化上的国际话语权。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创新对外宣传方式,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1]。2015年12月13日,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出席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时也强调,要“对外阐释好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和世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发展成就,阐释好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及其对人类文明的独特贡献,引导国际社会全面客观认识中国,塑造中国良好形象”[2]。
在如今这种对外传播的大背景下,在全球新的舆论格局中,我们的翻译工作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输出。这种输出不能仅仅依靠国外翻译家的翻译成果或经验之谈,也需要我们自己对此有一个系统的认识,给出明确的方向。真正的自我形象认同既不会妄自菲薄,也不会妄自尊大,而是建立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因此,要想“讲好中国故事”“引导国际社会全面客观认识中国”,既需要清楚认识外国,更需要清楚认识自己。只有了解别人才能给自己更准确地定位,只有了解自己才能构建符合自己情况、自己利益的话语体系。研究汉语地名的对外翻译无疑可以放在这一背景中,通过合适的地名外译,展示我们的文化身份,准确、有效地传播我们的核心价值观,为提升中国的国际话语权做出一定的贡献。
国内关于汉语地名外译的相关研究可以分为三个大类:标准类、工具类和分析类。
标准类即国家制定的标准或法规。我国于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该法规为汉语拼音转写汉语地名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具体转写方法方面,早在1976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总局就制定了《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1984年,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与国家测绘局又联合制定了《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见附录三)。1996年,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发布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159-1996),其中规定:“汉语地名按照中国地名委员会文件(84)中地字第17号《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的规定拼写。”也就是说,1984年的《拼写规则》正式被列入国家标准,为汉语拼音转写汉语地名提供了方法标准。
不过,虽然有标准作为依托,但使用汉语拼音时,在分写连写、通名翻译等方面仍然有一定的模糊性,这些在本书第四章有具体分析。此外,这种方式也无法传达关于地名名称以及地名所指的任何涵义,在很多实际翻译中并未被优先采用。
工具类是指以工具书作为成果的研究。汉语地名外译方面的工具书并不多。首先是1977年以“严地”为笔名出版的《汉语拼音中国地名手册(汉英对照)》(测绘出版社)。手册中分别列出汉字地名、该地名汉语拼音拼法以及其英语译名。对于有通名的地名,英语译名采用的是专名部分使用汉语拼音、通名部分意译的方法。该手册共有三版,而最新一版也要追溯到1982年。2016年出版了《英汉汉英中国地名词典》(余富林,张立丽),“收录的地名包括中国县市和县市以上的全部地名,以及部分重要乡镇名、部分重要自然物名(山河湖岛等),部分美称、别称、古称由于常用,也收入了本书”。另外,由于香港特殊的历史文化渊源,1999年出版的《香港地名词典》(樊桂英等)收录了香港的地名及其英文译名。
词典类工具书会适当考虑地名所指的类别,在翻译方法上会意译地名中的通名部分,不过,专名部分通常仍采用汉语拼音拼写,无法传达出地名之专名部分的涵义。另外,此类工具书虽列举详尽,但主要考虑的是行政区划地名,《香港地名词典》会关注到街区等更小的地点,但毕竟所涉范围仅及香港。此外,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的虚构地名也不在这些工具书的考虑范围。
分析类则是指专门研究汉语地名外译的论述。这方面论文比较多,专著方面仅有2018年刘连安等所著的《地名拼写译写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我国地名拼写译写时意见仍不统一,有的主张全部使用汉语拼音,有的主张通名意译,有的主张专名中表示方位等词意译,也有的主张全部意译等。
论文方面,通过中国知网的数据库检索可知,自2007年、2008年开始,关于地名翻译的论文数量显著增加,不过探讨外国地名汉译的论文数量一直远多于汉语地名外译的论文。
最早研究地名翻译的论文也是从外国地名汉译开始的。如曾世英的《统一外国地名翻译的商榷》(1956),周有光的《地名译音工作的革新》(1959),王超尘的《谈翻译人名地名的转写法(上、中、下)》(1965)等。直到1980年才有王岷在《浅谈地名标准化及其翻译问题》中将外国地名汉译和汉语地名外译放在一起,提出地名翻译应当标准化,汉语地名外译应遵循汉语拼音拼写法。
研究汉语地名外译的论文按照主要内容可分为三个方向:其一,偏重指出问题。如区鉷在《中国近代史人名地名的翻译》(1986)中提出,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外文文献中出现的中国近代史的人名、地名非常混乱,回译时困难重重;张金福、吴兰在《中国地名翻译混乱的成因分析》(2015)中,以江西“庐山”英译为例,分析了地名英译混乱的原因;杜兴杰在《对等原则视角下浅析中国地名英语翻译问题》(2017)中认为中国地名翻译是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提出地名翻译时应将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相结合的原则。其二,偏重提出建议。如陈小凡在《旅游地图上地名景点名翻译问题》(1988)中提出翻译景点名称时,重要景点名音译加括号意译、一般景点名意译、一般地名音译等建议;陆云在《谈〈枫桥夜泊〉中“寒山寺”的英译——兼谈人名、地名的翻译》(1998)中提出人名、地名并不都是无意义的代号,一概音译会淡化译文的艺术效果,认为对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名字用意译比音译更能切近情境;尹绍东在《中文地名英译的历史性选择》(2018)中提出当今的地名翻译应遵循入乡随俗、善解人意的原则,应区分行政区划与地域名称,也应考虑到系统与孤立、历史与现实以及本族语文化身份与译入语习惯等问题。其三,基于某个理论分析翻译方法。如汪宝荣等在《王伊同英译〈洛阳伽蓝记〉地名之策略》(2018)中使用艾克西拉的“文化专有词”翻译策略分类法,分析译者的地名翻译策略;金辉的《文化意蕴地名的翻译策略探析》(2016)则是基于认知语言学及认知诗学的理论框架,阐述诗歌中的地名翻译策略。
可以看出,国内研究者普遍认同目前汉语地名外译标准多元,专家学者对翻译方法和原则各抒己见,目前尚无定论。在对具体翻译方法的分析方面,偏重对翻译目标语(英语)结构的分析,而对与之对应的源语(汉语)结构分析较少;偏重研究词汇对译的情况,对词汇所在上下文重视较少;研究中国译者的翻译作品较多,研究外国译者的翻译作品较少;对汉语地名在目标语国家的文化历史积淀的具体研究较少;对虚构地名的研究较少。另外,基本所有文章都是以英语翻译为研究对象。
国外关于汉语地名外译的研究远不如国内丰富,也可从标准类、工具类和分析类来梳理。
使用汉语拼音拼写文献中的汉语地名也有国际标准作为依托。1977年9月,《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关于中国地名拼法的决议》建议“采用汉语拼音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法的国际标准”。1982年8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文献工作技术委员会决定采用汉语拼音作为世界文献工作中拼写中国专有词语的国际标准,标准号为ISO7098。
不过,上述国际标准主要针对的是之前汉语地名外译的混乱情况,强调拼写时使用汉语拼音方案(而不是如威妥玛等拼音方案,详见第四章第二节),而在使用汉语拼音拼写汉语地名的具体方法上,主要还是参照国内标准,因此也会有与国内标准一样的问题。
国外并未出版关于汉语地名外译的工具书。在美国国会图书馆网站以“中国/地名”(chinese place name/chinese toponym)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内容均为中国地图。在法国国家图书馆网站以同样关键词(nom de lieux chinois/toponyme chinois)进行搜索,相关内容除了地图、旅游手册,还有一些来自国内的词典和工具书。工具书分为两类。其一,外语地名汉译。如《英汉人物地名事件词典》(靳平妥,1991),《〈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应用指南》(民政部地名研究所,2002)。其二,汉语地名研究。如《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戴均良等,2005),《中国古今地名对照表》(薛国屏,2009),《汉语地名学论稿》(李如龙,1998),《昆明地名博览辞典》(吴光范,2005)等。后面这类工具书应该可以为国外译者翻译汉语地名提供百科和史料上的帮助,但具体译法则需要译者自己斟酌,另外,对翻译虚构地名并无帮助。
分析类研究方面,国外主要是研究专有名词或有文化涵义的名词的翻译问题。如Newmark在其著作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1981)的第六章将专有名词、称呼语、社会机构名词及历史文化术语放在一起介绍翻译策略;Aixela在名为Culture-Specific Items in Translation(1996)的文章中,也提出对于有文化涵义的名词的12种翻译方法。地名虽属于专有名词和有文化涵义的名词,但西方学者的研究都是以使用字母文字的语言之间的互译为参考对象,对于汉语的翻译活动并不完全适用。
在搜索引擎以英语和法语的“中国/地名/翻译”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会发现国外并没有专门研究中国地名翻译的论文或专著。不过,有西方学者对于汉语地名本身很感兴趣,如Thomas B.I.Creamer在Chinese Place and Personal Names(2005)一文中,介绍了汉语人名、地名的历史演变;Pierre de La Robertie在论文Le nom propre en chinois. Essai de morphosyntaxe(2005)中,研究了汉语专有名词,尤其是地名的构词方式。
另外,搜索中发现国外有不少关于中国地名的介绍性论坛和网页。如法国的语言论坛“通天塔论坛”(forum Babel),网友在主题为Toponymie Chinoise(中国地名)的帖子里热烈地讨论一些中国地名的文字涵义;圣何塞州立大学官网(sjsu.edu)中有名为Place Names in Chinese(汉语地名)的网页,列出了中国地名中常见字的拼音并意译出意思;语言学网站Language Realm中则有名为Chinese Place Names(中国地名)的网页,列出了中国常用地名的汉字、拼音及翻译(音译专名,意译通名),某些地名后还会有简单的百科介绍;华盛本大学官网(washburn.edu)中的网页Understanding Chinese Place Names(理解中国地名),则是将中国一些省份的名称意译出来。可以看出,虽然汉语拼音翻译中国地名已经得到普及,但不论在法国还是美国,还有很多人对构成汉语地名的汉字意思深感兴趣。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可以看出,汉语地名外译时,在如下两个方面需要加以解决。其一,标准方面。国内和国际标准均是针对中国地名罗马化的问题,而罗马化的汉语地名与地名外译有时并不一致,需要厘清二者之间的差异,确定地名外译应当遵循的标准。其二,方法方面。地名不仅具有指称意义,也有语言符号本身的意义和文化涵义,对于如何翻译汉语地名,中国学者也是莫衷一是。
本书希望通过研究中国和西方对于地名文化的认知差异,分析样本中地名翻译的各种方法,为汉语地名外译提出总的原则和关于具体方法的参考框架,为继承和传播中华文化做出贡献。
翻译是两种文化的碰撞过程,在不同文化语境下会产生不同的阐释和效果。地名作为东西方均有的概念,在中国和西方的认识论中是否完全相同?如果不同,差异又体现在哪些方面?要回答这个问题,仅以地名为研究对象略显单薄,地名属于专有名词,因此,本书在研究地名文化差异和汉语地名特点时以“专有名词”这一更加广泛的概念进行分析,通过分析中国和西方对于专有名词的认识、对于专有名词的研究史来一窥东西方对于地名认识的差异,通过分析汉语和西文中普通名词与专有名词的区别来研究汉语言的特点。
普通名词中有一类词,本书称为“有文化涵义的普通名词”,或者简称为“文化词”。这类词与地名一样,对于国外读者具有指称的隐蔽性,而翻译时通常会保留其词性,因此,二者在翻译方法上也会有一定的相合之处。通过对有文化涵义的普通名词的翻译方法进行分析,可为研究专有名词,尤其是地名的外译提供思路。故特辟一章,先来研究有文化涵义的普通名词的翻译,继而进入地名的翻译研究。
分析汉语文化词和汉语地名的外译方法借鉴了基于语料库的翻译研究(法语:“la traductologie de corpus”,英语:“corpus-based translation studies”)。这种研究方法是近十多年随着语料库语言学发展起来的新学科分支,创始人为莫娜·贝克(Mona Baker),她在文章《语料库语言学与翻译研究:启示和应用》中提出以语料库语言学作为工具,对翻译过程进行描述性研究(Baker,1993:233-249),从而使理论成果更具科学性和可证性。本书在研究汉语文化词和地名的外译方法时,也参考了基于语料库的翻译研究方法,以真实的文本为基础对翻译语言特征进行描述,以具体的例证为依据分析、推导出结论。
最后,本书将在研究汉语地名法译的基础上,通过对翻译方法的分析和归类,研究每种译法产生的原因和效果,力求从更为广阔的维度上整理出影响不同翻译方法的因素,以期为汉语地名的外译构建切实可行的操作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