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通论》

作者姓名:栗劲

出版单位:山东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1985年

获奖情况: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一 篇章结构和基本观点

本书共分为九部分,分别为:秦律的制定和发展、秦律的一般理论基础、关于犯罪的理论和认定犯罪的原则、“重刑主义”的刑罚理论、秦律的刑罚体系、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行政法规和行政管理、经济法规和经济管理、秦律中的民法问题。

秦孝公时商鞅变法所产生的法律、法令,奠定成文法基础。其后几代国君坚持“以法治国”,不断完善法律制度。自商鞅变法到秦亡,支配秦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学说。商鞅、韩非认为“物欲”是犯罪的根源,而对物的欲望是人的天性,所以法律要惩罚“将过”“微奸”,而最好的手段是重刑。秦律全部继承了奴隶社会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并创制了一系列新刑罚。秦律刑罚,是由死刑、肉刑、耐刑、笞刑、徒刑、流刑、赀刑、赎刑等组成的庞杂体系。秦律代表了古代的罪刑法定主义;在基本方面,它继承并实行“有罪推定”原则,同时也继承并发展了萌芽状态的“无罪推定”原则。秦的行政法规和经济法规,混杂在刑法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反映出我国早期的民事立法和民法思想。

二 主要创新和学术影响

本书将法家思想和秦律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因而是把法律思想史、法制史两者结合进行对应研究的范例。本书不仅注重思想与制度的联系,更注重制度的实践情形与实践效果,即把秦律内容与秦的司法实践紧密联系起来予以研究。在体例上,基本采取了部门法史的阐述方式,即区分为刑法、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和民法等相应部分,便于当代人理解和接受。

本书是我国法学界、史学界首部依据1975年12月于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全面系统地论述秦律的学术著作,是一部研究秦律的重要参考书。本书对当时秦律研究中的一些有争论的问题,如隶臣妾的性质,徒刑的刑期,耐、髡、完刑等,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当然,后来新出土了多批次秦简木牍,正可以与该书所依据的睡虎地秦墓竹简相印证。就此而言,本书的认识,仍是当今研究秦律的基础和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