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契约与市场》

作者姓名:郑成良

发表期刊:《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发表时间:1994年第4期

获奖情况:吉林省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一 篇章结构和基本观点

本文共分为三部分,分别为市场经济、法制经济与契约经济,从计划到契约——法律理念的转换和法律要为市场做些什么。经济关系的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最本质的法律特征,只有沿着契约化的总体方向去追求经济关系的法制化,法律才能为市场经济的成长提供有益的服务,否则,法制化反而有可能成为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障碍。因此,法律的理念必须实现从“计划精神”到“契约精神”的转换,把契约当作安排经济关系的首选形式。

二 主要创新和学术影响

在当时探讨市场经济时,学界流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判断。本文从市场经济的法律特征出发,突破了对市场经济的既有理解。恰当的理解有利于设计出合格的法律制度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否则将可能为发展设置阻碍。其观点已经为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历程所证实,成为学界的共识,因此,本文成为市场经济与法律关系研究者的必读文献。本文被《新华文摘》1994年第12期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