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均衡性转移支付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相对作用和地位的不断提升,其政策实施的效果及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对我国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有效性评估,有助于探寻其制度设计内在的缺陷和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均衡性转移支付本质上是中央政府为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收入再分配手段,效率和公平的集中体现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地区间协调发展,合理有效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应当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要发挥均衡政府间财力的作用,又要注重激励地方财政积极性,保证经济运行与财政运行效率。因此,有效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的运行效果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确保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具有财力均等化作用;第二,确保其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具有正向激励效应,不会降低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积极性和税收努力程度;第三,确保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最终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政策目标——公平与效率。实证结果显示:我国现行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在其制度设计和政策实施上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公平与效率,对其政策作用应给予一定的肯定,但由于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仍保留了原体制的一些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强调地方既得利益,因此阻碍了均衡性转移支付有效性的发挥,使其不能为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地区间协调发展提供非常好的基础。

基于以上结论,本书提出如下均衡性转移支付的优化路径:第一,进一步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充分发挥其财力均等化作用及“一般公式法”分配法的优势,避免造成转移支付的效率损失。第二,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办法,应以地方政府的人均标准财政收支差额作为核算的依据,并在地方“标准支出”的核算时加入“地区间某项支出的成本差异系数”来避免地区间公共支出的成本差异,以此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三,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当中设计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地方政府足额征集财政收入和发展本地经济的积极性,保障地方政府收支行为的规范化,规避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第四,构建一套完整、客观、科学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评估和监督体系,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同时制定规范的均衡性转移支付配套措施,完善与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均衡性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提供多层次的法律保障,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化,只有这样才能够兼顾效率与公平,最终实现地区间协调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关键词:均衡性转移支付有效性 公平与效率 地区财力均衡效应 均衡性转移支付激励效应 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