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曾经的辉煌

第一章 银达村历史沿革、自然地理环境与社会传统

第一节 银达村的历史沿革

银达村属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所辖村之一,是一个久负盛名的乡村文化典型村落,是酒泉市乡村文化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代表。

酒泉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端,处于阿尔金山、祁连山与马鬃山之间,广阔富饶的平原舒展在中腹部;东接张掖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南接青海省,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接蒙古国,是古丝绸之路上的边塞重镇。东西长约680公里,南北宽约550公里,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占甘肃省面积的42%,全市辖“一区两市四县”(即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和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总人口110万人。

先秦时期:这里称西戎地、西羌地、匈奴右地及西部、西方、河西三危地等。秦汉以前,上古为羌戎所居,羌、戎为这里土著居民,羌族指月氏,乌孙即“戎”的转音。实际上,最早乌孙原住在张掖以西靠祁连山一带,月氏住在张掖以东河西地区。到奴隶社会阶段,整个河西方被月氏独占。

汉代时期:前176年(汉文帝前元四年),匈奴迫使月氏大部分退出河西,迁徙到伊犁河上游一带,征服了那里的塞种人,留居下来,史称“大月氏”,而留在敦煌、祁连间的,史称“小月氏”。自此,直到前121年(汉武帝元狩二年)五十多年间,酒泉一带为匈奴族驻牧地,故又称“匈奴右地”。前121年(元狩二年),汉武帝派霍去病进军河西,这年秋天打垮了浑邪王,把匈奴残部追逐到玉门关外,西汉王朝把中原数十万人迁来河西酒泉等地居耕,于是这里的文明昌盛开始了新的一页。距今2220年前的西汉中期,酒泉以“城下有泉”“其水若酒”而得名。西汉王朝收复河西地区后,设立了酒泉、张掖、敦煌、武威四郡,史称“河西四郡”。从西汉设置酒泉郡,到北魏太延元年(435年),均称酒泉郡,长官称太守。隋初废酒泉郡,置酒泉镇,隶甘州。仁寿二年(602年),酒泉镇从甘州分出,设肃州,州置总管,领福禄县。酒泉称肃州由此开始。

隋唐时期:583年(隋文帝开皇三年),改酒泉镇长官称镇军,602年(仁寿二年)起,撤郡,仅存州、县两级,改酒泉镇为肃州,州的长官为刺史。763年(唐代宗广德元年),酒泉地方属吐蕃,并建“肃州千户府”,至851年(唐宣宗大中五年)的88年中,均为吐蕃所据。唐末至五代酒泉属回鹘(最早居牧在今蒙古国)。

宋元时期:宋时酒泉归西夏,西夏败亡后,酒泉归蒙古;1271年蒙古改国号为元,设肃州路,长官称“达鲁花赤”。

明清时期:明代置肃州卫,长官称“指挥使”。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改置为肃州直隶州,设知州。

民国时期:中华民国(1911~1949年),于1912年酒泉废肃州直隶州,置安肃道,设道尹。1927年改道为“行政区”。1936年改设酒泉为甘肃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长官为专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9月25日酒泉和平解放,置酒泉专区。1951年4月,酒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酒泉区专员公署。1959年,酒泉、金塔两县合并建立酒泉市(地级)。1961年撤销地级酒泉市改为县级市,恢复金塔县。1964年11月撤市改县,1985年撤县建市。2002年9月,酒泉地区撤销县级酒泉市,设立地级酒泉市和肃州区。至2010年,酒泉市辖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等一区二市四县,市人民政府驻肃州区。

银达村是银达镇所辖村之一。银达,旧称“鞑子沟”。银达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始于汉代,当时这里隶属于酒泉郡福禄县,有“银地”之称,经唐宋,到元代,彪悍强盛的蒙古民族西征时,看到这里水肥草美,许多蒙古人便定居此地,汉民称其为“达子”,后人取“银地”“达子”二者之意,称为“银达”。悠久的历史在这里留下了众多的文物古迹,著名的东滩大面积汉晋古墓群,元朝的达子沟庙、李家碑亭,明代修筑的长城由东到西与嘉峪关相连,境内烽燧井然,明清新修的新添墩、三十里大墩等遗迹尚存,古风犹在,为银达平添了历史的陈香。

新中国成立前,银达属河北乡,1950年属河北区。1954年组建五四永丰农业合作社。1958年建永丰公社。1971年2月,为纪念毛主席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给《酒泉县银达乡是怎样进行农民业余文化教育的》一文写的按语,更名“银达公社”。1983年改乡。2005年12月,银达乡与怀茂乡合并后改为银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