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瑞·雷恩的最后一案
- (美)埃勒里·奎因
- 9179字
- 2025-03-21 16:15:03
序幕 约瑟夫的胡子
那胡子很奇怪,不同寻常,甚至有些滑稽。胡子的形状就像法国人的铲子,呈现出最奇特的卷曲形状,从那看不见的下巴一直延伸到那看不见的衣领下边缘整齐的尖角处。这一连串完美的胡子卷有一种女孩子气,又有一种尊贵气,好像宙斯雕像上威严的大胡子。但是吸引眼球的既不是胡子鲜明的尖端分叉带来的美感,也不是它那螺旋卷富有的韵律感。真正叫人惊讶的是那胡子的颜色。
那是名副其实的约瑟夫[1]的胡子,就像约瑟夫的外衣一样斑驳陆离、条纹交错,闪烁着令人意想不到的黑色、蓝色和绿色。难道是爱开玩笑的阳光让它变得五彩斑斓的?还是这个有大胡子的人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将这庄严的长须放在实验室的桌子上,接着把非凡的胡子用化学药剂洗涤过?这仿若奥林匹斯诸神一般的胡子应该有着不俗的来头。有人会觉得它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值得博物馆珍藏,保存下来供后人瞻仰。
萨姆探长曾经在纽约警察局工作,现在已经退休,靠着私人侦探社的工作来安抚自己焦躁不安的心灵。他已经干了四十年的警察工作,足以让他对人类的奇特行为习以为常。但是,在这个五月的某个阳光和煦的周一早晨,来访者下巴上那非同凡响的胡子着实让他先是惊恐万分,继而又十分着迷。在探长以往的经历中,他还从未见过五颜六色的胡子如此这般惊人地组合在一起。他瞪大了眼睛,仿佛怎么看也看不够。
最终他开了口:“请坐。”那声音很微弱。他瞥了一眼桌上的日历,想看看自己是不是中了什么健忘的魔法而忘记今天是愚人节。然后他深深地陷在椅子里,摩挲着泛青的宽大下巴,用敬畏、惊讶的眼神注视着来访者。
彩虹胡子不慌不忙地坐了下来。
萨姆探长打量起他来。对方是个瘦高个儿,其他几乎也看不出个名堂来,因为他身体的其他部分好像被衣服裹得很紧,和他的下巴一样神秘莫测。他穿了很多衣服,仿佛身体被裹上了一层又一层的厚布。探长训练有素的眼睛看到这人戴着手套的手上露出纤细的手腕,他还有纤细的腿——无疑说明他是个很瘦的人。蓝色的眼镜遮住了男人的眼睛。他戴了一顶难以形容的软呢帽。走进探长的办公室时,他表现出一副迷人的漫不经心的样子,并没有把帽子摘掉,这也恰好遮住了他脑袋的形状和头发的颜色。
彩虹胡子始终一言不发,就好像宙斯那般沉默不言。
萨姆咳了两声。“有事吗?”他鼓励对方开口。
胡子先生动了动,好像来了兴致。
“有事吗?我能为你做点儿什么?”
突然,对方两条瘦削的腿交叉在一起,戴着手套的双手也交握在一起,放在瘦骨嶙峋的膝盖上。“我猜你就是萨姆探长本人吧?”那个怪人用略带沙哑的声音说道。萨姆紧张地抽动了一下,仿佛听到一尊雕像在说话。
“正是在下,”探长轻声说道,“你是‶?”
对方挥了挥手:“这不重要,探长。事实上‶我该怎么说呢?‶我要向你提出一个相当不同寻常的请求。”
探长心想,以你这副打扮,如果你不提出请求,那才不同寻常呢!想到这里,他不禁站了起来。平日里他的那点儿精明已经赶走了眼中的惊讶。他的手轻轻移动到桌子后面看不见的地方,拨动了一个小开关,随之响起了人耳几乎听不见的嗡嗡声,那位彩虹胡子先生显然没有注意到这声响。
“坐在那把椅子上的人大都是有所请求的。”探长风趣地说。
那人从嘴唇周围的胡子丛中探出小小的舌尖,而他的舌尖好像被胡子怪异的颜色给吓到了,又匆忙缩了回去:“我可以告诉你,探长,我一直在找你。你吸引我的原因是,你似乎不是……啊……那种普通的私人侦探。”
“我们的目标是让客户满意。”
“非常好。非常好……啊……你是绝对私人的吗?我的意思是,你现在和警方没有半点儿关系吧,探长?”萨姆紧盯着他,他继续说:“你瞧,我必须搞清楚。我交给你的事情必须严格保密。”
“我守口如瓶,”萨姆的语气中带着不快,“我甚至不会告诉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你是担心这个的话。除非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否则打死我都不会说的,先生。但萨姆侦探社绝不会和歹人同流合污。”
“哦,不,不,”彩虹胡子赶紧说,“绝不是那种事情,我向你保证。只是这事情有点儿……有点儿不一般,探长。”
“如果那是关于你妻子和她男朋友的事,”探长说道,“我可没兴趣。这儿不是那种侦探社。”
“不,不,探长,完全不是家庭纠纷。不是那种事。这事……嗯,总而言之,”彩虹胡子说道,他的呼吸搅动了下巴上的胡须,“我想请你替我保管一样东西。”
“哦,”萨姆说,他稍微动了动,“保管什么?”
“一个信封。”
“信封?”探长皱起眉头,“里面是什么?”
彩虹胡子表现出意想不到的坚定。他的双唇紧闭:“不,我不能告诉你。当然说和不说没什么差别吧?”
探长冷峻的灰眼睛盯了这位非比寻常的来访者几秒钟,依然无法看透那副蓝眼镜。“我明白了。”探长说道,虽然很明显他并不明白,“只是,你说替你保管,这话是什么意思?”
“替我安全地保管,直到我要拿回去。类似托管那种。”
萨姆打了个哈欠:“见鬼,我又不是开保险库的。你为什么不去银行?那样,价钱也便宜些。”
“恐怕你还是不明白,探长,”彩虹胡子小心翼翼地说,“你该知道,那样是行不通的。我必须把它交给一个人来妥善保管,你知道的,这个人必须是一个诚实正直的人。”他仔细打量着探长那张坚毅的胖脸,好像在重新衡量这位勇敢强悍的先生是否值得信赖。
“听到了,”萨姆说,“听到了,也明白了。好吧,让我们看看东西,无名氏先生。拿来看看,瞧瞧看!”
有一会儿,来访者毫无反应,但是他一旦有了反应,就十分迅速,似乎是在深思熟虑之后下定了决心。他戴着手套的右手在层层包裹的衣服下面摸索着,过了一会儿,抓出一个长长的棕色马尼拉纸信封。萨姆两眼发亮,伸出手。对方不情愿地把信封递到他手中。
这是一个普通的马尼拉纸信封,在任何一家文具店都能买到。正反两面都没有任何标记。信封不仅用原本的自粘胶封了起来,而且,来访者显然还采取了一些预防人性弱点的额外措施——他剪下六片大小不一的廉价白色纸片粘在封口处,防止有人拆阅。
“不错,”探长评价道,“很有用的手段,而且不夸张,嗯。”他用手指摸了摸信封,可是没有觉察出里面是什么。他眯起眼睛。来访者一动不动地坐着。“里面是什么?你不能指望——”
彩虹胡子想必是笑了笑,因为他嘴角的胡子忽然向上抽动了一下:“我喜欢你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探长,喜欢得不得了。这证实了我所听到的关于你的传闻。你的名声非常不错,你也知道的。你谨慎的态度——”
“是的,但里面是什么?”萨姆带着不快的语气说道。
这个男人——如果这人是男的的话,萨姆心里突然掠过一个荒谬的怀疑——倾身向前。“如果我告诉你,”他嗓音嘶哑地低声说,“如果我告诉你,探长,你拿着的那个信封里藏着一条线索,事关某个秘密,它非常重大,非常要紧,我甚至不敢把全部真相告诉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人!”
萨姆探长眨了眨眼睛。他早该知道了。陌生访客的胡子、眼镜、层层包裹的用来掩饰的衣服,还有古怪的行为——天哪,这个人显然是从疯人院里逃出来的疯子!线索,秘密,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人……这可怜的家伙是个疯子。
“嗯……慢慢来,先生,不必激动。”探长急忙去摸藏在腋下枪套里的小型自动手枪。这疯子可能携带了武器!
突然,他吓了一跳,因为彩虹胡子发出了洪亮的笑声。“你以为我疯了。我不能怪你,探长。我想我的话听起来有点儿……呃……可笑。但是我向你保证,”那奇怪、嘶哑的声音变得十分理性冷漠,“我对你说的都是实话,没有任何夸大其词。你不需要去摸你的手枪,探长,我不会咬你。”萨姆把手从外套里抽出来,满脸通红,瞪着来访者。
“这样好多了,真的。现在请你仔细听我说,因为我没有什么时间了,你一定要听清楚。我再说一遍,信封里有一条线索,事关一个天大的秘密,探长。我再补充一句,”彩虹胡子的语气很平静,“这是一个价值数百万美元的秘密!”
“好吧,如果不是你疯了,”萨姆带着不快的语气说道,“那么就是我疯了。你要让我相信你的信口开河,就必须告诉我更多的情况。你说‘价值数百万美元’是什么意思?就在这个扁扁的信封里?”
“正是。”
“政治秘密?”
“不是。”
“油田发现?勒索信?情书?宝藏?珠宝?得了吧,先生,说清楚些。如果被蒙在鼓里的话,我是不会接手这种事的。”
“但是我不能告诉你,”彩虹胡子回答道,声音中带着一丝不耐烦,“别傻了,探长。我以名誉担保,信封里的东西完全不违法。这个秘密相当合法,和你刚才说的那些俗事毫无关联。它所涉及的事情更有趣,价值也要更高。还有,请记住,我再把话说清楚些,信封里装的并不是秘密本身,里面装的只是通向秘密的线索。”
“你也快要把我搞疯了,”萨姆抱怨道,“为什么要搞得这么神秘?为什么你要我来保管这该死的东西?”
“理由很充分。”彩虹胡子噘起他的红嘴唇,“我正在顺藤摸瓜……哦,这么说吧,就是信封里那条线索的‘源头’,也就是我提到的那个秘密。那么,你明白了,我还没有找到。可是这条线索非常重要,真的非常重要!我完全有望成功。喂,如果……如果我出了什么事,探长,我要你打开这个信封。”
“哈!”探长很无奈。
“万一我出事了——当你打开信封时——你会看到我的小线索。它会引导你绕个大圈子找到——我,或者说是我的宿命。你要明白,我不是为了找人替我报仇才提供这条线索作为预防措施。如果我出事了,我对报仇并不在意,我只是想保住这个秘密的根源。我说得够清楚了吗?”
“天哪,不清楚!”
彩虹胡子叹了口气:“这个信封里的线索仅此而已;它本身说明不了什么。但这正是我想要的!它的不完整性可以使我避免遭受——我这么说并不是想冒犯你,我亲爱的探长!——你的好奇心,或者其他任何拿到这个信封的人的好奇心所带来的麻烦。如果你在我希望你打开它之前打开了它,我向你保证,信封里装的东西对你来说毫无意义。”
“哦,得了吧!”萨姆站起身来叫道,他的脸涨得通红,“你是在存心耍我。到底是谁让你来耍这种疯孩子的把戏的?该死!我不想浪费——”
探长桌子上有东西在嗡嗡作响。来访者一动不动。萨姆探长压住一触即发的怒火,抓起内线听筒。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他耳边厉声响起。他不情愿地听了一会儿,然后挂起听筒,坐了下来。
“继续说吧,”他生气地说道,“继续说。把东西给我。我会咬钩的。我会连钩子、鱼线和铅坠一起吞下去。接下来还有吗?”
“天哪,天哪,”彩虹胡子关切地说,“真的,探长,我无意……就是这些了。”
“去你的吧,当然还有别的。”探长冷冷地说,“我如果上钩了,就会好好咬钩。一定还有别的什么。这事情很疯狂,但你这样把话说到一半才更叫人抓狂。”
男人捋了捋他那不同凡响的胡子,接着好像喃喃自语一般说道:“我越来越喜欢你了,是的,我还有话没说。你必须答应不会打开这个信封,除非——”他停了下来。
“除非什么?”萨姆咆哮起来。
来访者舔了舔嘴唇。“今天是五月六日。两周后,也就是五月二十日,我会给你打电话。我相信我会在那天给你打来电话。然后在六月二十日、七月二十日——每个月的二十日都会,一直到我找到那个秘密为止。我按照这样的安排给你打电话,告诉你我还活着,我没有遇到意外的危险。”他沙哑的声音中透出一丝轻快,“这种事情如果一直发生,你就只要让信封留在保险箱里,一直等到我把它要回来为止。如果事与愿违,我在任何一个二十日的午夜之前还没有给你打电话,你就知道我可能根本无法打电话了。那么——只有到了那时候——你才能打开信封,查看里面的东西,然后基于你的判断力——我相信你的判断力——做出决定。”
萨姆深陷在椅子里,铁青的脸写满了不快;他那受到过严重击打的拳击手的鼻子呈现出一种愤世嫉俗的扭曲形状。他的身上散发出一种固执的气息,并且又有着难掩的好奇心:“先生,为了确保你的这个秘密安全无虞,你可真是费尽了心机啊。有人在觊觎它,对吧?你觉得有人会在你之前或之后把你踢出局,抢走它,对吧?”
“不,不,”彩虹胡子叫道,“你误会了。据我所知,没有其他人在追查这个……这个秘密。但不能保证没有人想知道这个秘密,而我并不清楚他们的目的或身份。我只是对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的意外未雨绸缪罢了。这种事几乎不可能发生,所以我不会告诉你我的名字或者任何信息!因为如果什么事都没发生——我不期待发生什么事——我不想让你或者其他任何人掌握有关我的这个秘密的明确线索。我相信这已经够坦白了,探长……”
“天哪,”探长咕哝着,“这还不过分吗?听着,先生。”他用力敲了下桌子:“起先我认为你是个疯子。然后我以为有人派你来耍我。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想,不过请你马上离开这里,我才会好过些。滚!出去!”
彩虹胡子一脸疑惑,真的不知所措,这时候电话又响了。萨姆吓了一跳,脸红得像个偷苹果却被抓个正着的小男孩,接着他把拳头塞进了口袋。“好啦,好啦。”他对着话筒咕哝了一句,然后放下听筒大声说道,“抱歉。我……我今天早上起床时就火气很大。我想我不习惯你这种——”他又大声抱怨起来:“案子。我只不过是个普通的侦探,无法适应给一个信封当奶妈……好吧,我连和人说话都会发疯!你二十日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怎么知道那是你?”
来访者如释重负,吐了一大口气。“我真是太高兴了……嗯,很聪明,探长,真的很聪明。我还没有想到这点。”他笑了起来,戴着手套的双手相互搓着,“真的,这太叫人兴奋了!就像那个疯狂的叫罗宾的家伙所经历的冒险!”
“谁?”萨姆疑惑地问道。
“不朽的亚森·罗宾[2]。嗯,暗号。当然是暗号啦!那才合情合理,探长。很好,我给你打电话时,我就说——让我想想看——哈!‘我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百万!’说这话的一定就是我了。哈哈!”
“哈哈,‘我不知道——’”他谨慎地摇摇头,然后眼里闪过一丝希望,“但是我的费用可能不——”
“啊,你的费用。”彩虹胡子说道,“是的,是的,我差点儿忘记了那个。探长,要接下我的这桩古怪的小案子,需要多少费用呢?”
“只是把这该死的信封放在我的保险箱里?”
“没错。”
“那你得花上,”探长不顾一切地说,“区区五百。”
“什么五百?”彩虹胡子重复道,显然十分困惑。
“票子。钞票。美金。五百美金。”萨姆叫道。他急切地注视着委托人的脸,想要看到惊愕的表情;那个藏在可怕胡子后面的下巴应该掉下来,当来访者面对如此荒谬的要求选择撒腿跑路时,他就会有种如释重负般的胜利感。
“哦,美元。”来访者带着含糊的微笑说道,一点儿也没有表现出惊讶。他从紧裹的衣服里翻出一只厚厚的钱包,抽出一张挺括的钞票丢在桌子上。
那是一张崭新的千元大钞。
“我想,”彩虹胡子轻快地说,“一千美元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报酬,探长。这是一桩不同寻常且……啊……不合常理的案子,对我来说付这么多钱也是非常值得的。求个心安理得,一种安全感——”
“嗯——嗯。”萨姆倒吸一口气,手指茫然地摸了摸钞票。
“那就这么定了,”来访者站起身来说道,“另外还有两个要求,我要你必须遵守,探长。第一,当我离开办公室的时候,你不可以——那个词怎么说来着?——盯我的梢。而且,除非我在二十日那天没有打电话给你,否则不要找我。”
“那当然,那当然。”萨姆用颤抖的声音说。一千美元!他冷冰冰的眼睛里噙满了喜悦的泪水。这段日子,他的生活过得很拮据。只要把一个薄薄的信封锁在保险箱里,就能得到一千美元!
“第二,”那人迅速走到门边,“如果我没有在二十日打电话给你,你也不能打开信封——除非哲瑞·雷恩先生在场。”
探长的嘴巴张得很大,一脸疑惑的表情。这是最后一击,让人彻底崩溃了。彩虹胡子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快步走出门,消失不见了。
* * *
佩兴丝·萨姆小姐已经过了二十一岁,她性格直率,皮肤白皙,头发呈蜜色。从园艺学的角度来说,她是父亲眼中宝贵的苹果。她一把扯下头上的耳机,迅速放进前厅她桌子底层的抽屉里。这个抽屉用来接收安装在探长那个非常现代化的办公室里的窃听设备的信号。几乎同一时刻,探长房间的门打开了,那个层层包裹、戴着蓝眼镜、有着不可思议的胡子的高个子出现了。他似乎没有看见佩兴丝,真是有些遗憾,事实上,他似乎心里只想着一件事:以最快的速度赶紧让眼镜、胡子连同那个不可思议的自己离开萨姆侦探社。外面的门在他身后砰的一声关上,佩兴丝可不像大多数女性那样有道德上的顾忌,毕竟她没有应允过什么承诺,这一刻她冲到门边,探出头去,正好看到一撇漂亮的胡子飘过走廊的拐角处,因为胡子的主人不屑乘坐电梯,宁愿从逃生楼梯遁走。佩兴丝咬住下唇,浪费了宝贵的三秒钟,然后摇了摇头——美德的那一面占了上风。她匆匆回到前厅,冲进父亲的房间,蓝眼睛里透着兴奋之情。
萨姆探长瘫坐在桌前,一手拿着那个长长的马尼拉信封,一手拿着那张一千美元的钞票,呆若木鸡。
“帕蒂[3],”他哑着嗓子说,“帕蒂,你看到了吗?你听到了吗?那个家伙挺奇怪吧?是我疯了,还是他疯了?这是怎么回事?”
“哦,老爸,”她叫道,“别傻了。”她抢过信封,反复打量着。她用手指摸索着信封,里面有东西沙沙作响:“嗯,里面还有一个信封。形状不一样。好像是方形的,亲爱的老爸。我想知道——”
“哦,你别去想,”探长急忙说道,从她手上抢过信封,“记住了,我已经收了那家伙的钱。帕蒂,这是十个一百美元,一千美元!”
“你真小气,”佩兴丝抱怨道,“我不懂为什么——”
“听着,小家伙,这意味着你的新衣服,就是这么回事。”探长哼了一声,把信封塞进办公室保险箱里最隐秘的角落。他把铁门关上,回到办公桌前坐下来,擦了擦眉毛上的汗水。
“我本应该把他赶走,”他咕哝道,“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疯狂的事。如果你没有打电话来,我是会这么做的。天哪,如果有人把这次会面写成一本书,没人会相信是真的!”
佩兴丝的眼神里充满了幻想:“这是桩有趣的案子。真是有趣!”
“对于一个精神病医生来说才是,”探长抱怨道,“要不是为了这张一千美元的大钞,我——”
“不!他……哦,他是个怪人。我想象不出来,一个脑子有病的成年人——他没有疯,老爸!——会把自己打扮得像童话故事里的人物,而且……我想你对他的胡子应该印象深刻吧?”佩兴丝突然说道。
“胡子看起来更像是染过色的羊毛。”
“那是一件艺术品。异想天开的艺术品。那些可爱的卷胡子!不,其中肯定有古怪,”佩兴丝喃喃地说,“我能看出来这个男人觉得有必要伪装自己……”
“原来你也看出来了?那的确是伪装,没错。”探长阴郁地说,“但这是我见过的最奇特的伪装。”
“毫无疑问。胡子、眼镜、层层包裹的衣服,这一切都是用来隐藏他真实的外表的。可是,为什么胡子要五颜六色的呢,老爸?”
“我告诉你,他是个疯子。绿色和蓝色的胡子!”
“有没有可能是他想要表达什么?……”佩兴丝叹了口气,“但这太荒谬了。去掉伪装,他应该是个瘦高的男人,五官分明,可能是个中年人,声音带有鼻音——”
“声音也做了伪装,”探长咕哝道,“但你说得没错。他说话带了一些鼻音。但不是那种鼻音。他不是新英格兰地区[4]的北方佬,帕蒂。”
“当然不是。你肯定听出来了吧?他是英国人,老爸。”
探长一拍大腿:“天哪,帕蒂,这就对了!”
“他掩饰不了这个,”佩兴丝皱着眉头说,“他的一些表达也是英式的。他的口音是牛津的,不是剑桥的。然后他又没听懂你说的‘美元’的俚语,尽管也可能是故意的。”她耸耸肩:“我觉得他是个有文化的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他身上甚至有些教授的气质,你不觉得吗?”
“他身上有些狡猾的气质。”萨姆恶狠狠地将一支雪茄塞进嘴里,没好气地瞪着女儿。“但是他说了一件事,”他继续用更加平静的声音说道,“让我很困扰。如果他在五月二十日没有打电话来,而我们又必须打开信封,那么我们就得请老哲瑞来揭露真相。天哪,为什么呢?”
“是啊,为什么呢?”佩兴丝奇怪地重复道,“我得说,这个男人来访最特别的一点就是这个了。”
他们一言不发地坐着,若有所思地看着对方。这个乔装打扮的英国人临别时提出的不同寻常的要求,让其他谜团黯然失色。哲瑞·雷恩先生虽然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人物,但也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神秘的老绅士。他已经七十多岁,从舞台上退下来也有十多年,住在韦斯特切斯特[5]北部一处广阔的庄园里,过着富裕的老演员的隐居生活,那里的城堡、花园和小村落都是按照他所钟爱的伊丽莎白时期的样式建造的。他称自己的庄园为“哈姆雷特山庄”,这倒也很相配。作为上一代的演员,哲瑞·雷恩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莎士比亚戏剧演员。六十岁那年,他的事业正如日中天,不幸的是他突然失聪。因为有着超人的理智,他开始学习读唇术——之后他对这门技艺非常精通——并且退出舞台,住在哈姆雷特山庄,靠着自己可观的财富过日子,并且为落难的同行和贫困的艺术人士提供遮风挡雨的地方。哈姆雷特山庄成了学习的圣地;那里的剧院成了实验戏剧的实验室;那里收藏着伊丽莎白时期对开本和莎士比亚相关资料的图书馆成了野心勃勃的学者们朝圣的麦加。纯粹出于兴趣,这位舞台上叱咤风云的老人将难有用武之地的智慧转向了犯罪调查。在追求这门兴趣的过程中,他结识了萨姆探长——当时探长还在纽约警察局凶案组工作——并且和萨姆探长建立了奇特的友谊。在萨姆从警察局退休前,到现在开立私人侦探社,他们卓有成效地合作调查过许多谋杀案。后来萨姆的女儿佩兴丝也加入其中。佩兴丝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在一位年长女伴的陪同下去欧洲游学,之后回到了她的出生地。她旋即带着热情投入父亲和老演员结成的侦探联盟的工作中。
萨姆父女陷入了沉思。这位神秘而有些粗俗的来访者用奥本海姆[6]式的暗示提到了一个价值数百万美元的秘密,这究竟和他们那位失聪、体弱(近些年来雷恩因为上了年纪而疾病缠身)、正直、深受爱戴、才华横溢的老朋友之间有什么联系呢?
“我要不要写信给他?”佩兴丝喃喃地说。
探长厌恶地扔掉雪茄:“我不写。帕蒂,我告诉你,整件事都是混乱扭曲的。老哲瑞和我们的关系尽人皆知,而这个下巴戴着假胡子的滑稽小丑也许只是利用雷恩的名字让我们意识到事情很重要。这家伙在耍把戏!现在没有必要去打扰雷恩。我们要等到五月二十日。我告诉你,孩子,大胡子不会在五月二十日打电话来的——他就没想过要打。他想让我们打开信封。事情早就计划好了,我觉得这件事可能会不太妙……反正时间来得及让雷恩参与进来。”
“就按你说的办。”佩兴丝顺从地说。可是当目光转到保险箱紧锁的门上时,她眉间挤出了一道深深的沟壑。
* * *
事实证明,探长是个糟糕的预言家,因此也是个让他自己大吃一惊的预言家。就在五月二十日正午,萨姆的电话铃响了。一个有些许沙哑的英国口音说道:“萨姆探长吗?”
“有事吗?”
佩兴丝在分机上听着,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怦怦直跳。
“我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百万!”沙哑的英国口音说道。电话另一头传来咯咯的笑声,还没等探长从惊愕中回过神来,电话就咔嗒一声挂断了。
[1] 《圣经》中的人物,据《福音书》载,他是耶稣母亲玛利亚的丈夫,经常以大胡子的形象出现在艺术作品中。
[2] 法国作家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笔下的怪盗和侦探。
[3] “帕蒂”是“佩兴丝”的昵称。
[4] 新英格兰地区位于美国的东北部,该地区较早就有大量英国移民定居。——编者注
[5] 韦斯特切斯特是纽约州东南部的一个县,与纽约市相邻。
[6] E. 菲利普斯·奥本海姆(1866—1946),英国作家,主要创作与国际间谍和阴谋有关的小说和短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