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秒懂公文写作应用技巧
- 博蓄诚品编著
- 3820字
- 2025-04-16 12:06:47
1.1.4 公文的常见结构
一份完整的公文可分为三个部分,如图1-3所示。其中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内容为版头部分;置于红色分隔线以下至主题词之间的内容为主体部分;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内容为版记部分。

图1-3
注意事项:
公文中的命令(令)、函及纪要具有特定的格式,在后续章节中会进行详细的介绍。
1.1.4.1 版头
版头部分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及签发人等内容。
(1)份号
份号是指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一般用6位三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涉密文件必须标注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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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用纸采用规定的A4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2)密级和保密期限
密级是指公文的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保密期限是指公文的保密期限,至保密期限后公文将自行解密。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则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分隔,如“绝密★1年”。
(3)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指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分为“特急”和“加急”两级;电报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和“平急”四级。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则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则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一般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注意事项:
发文机关标志字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应小于15mm×22mm。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下行文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两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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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三号仿宋体字。
(6)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签发人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两行位置,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签发人”三字用三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三号楷体字。
联合发文时有多个签发人的,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最后一位签发人姓名应与发文字号处在同一行。
单一机关上行文公文版头部分示意如图1-4所示。

图1-4
注意事项:
签发人与发文字号之下4mm处标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1.1.4.2 主体
主体部分是公文中最主要的部分,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等内容。
(1)标题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一般用二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两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列。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
注意事项:
四个及以上机关联合行文时,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可简略。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需要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3)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表述了公文的内容。正文一般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开头左空两字,回行顶格,其中字号、年份不能回行。文中结构层次次序数依次可用“一”“(一)”“1.”“(1)”标注。一般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用楷体字,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和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
注意事项: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4)附件说明
附件说明指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两个及以上附件时,需使用阿拉伯数字标识附件序号,每个附件名称分行并列编排;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过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
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单一机关行文时,发文机关署名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联合行文时,各发文机关署名应按照发文机关顺序编排在相应位置,并在其上加盖印章。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若是单一机关行文,则应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若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日期署名,应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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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需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应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两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两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其余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依次向下编排,与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发章上下对齐,每行只编排一个机关的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且签发人职务应当标注全称。
(6)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是公文的生效时间,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其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年、月、日,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7)印章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于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联合行文时,应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注意事项:
印章需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日期时,可以调整行距、字距解决。
(8)附注
附注是指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一般居左空两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9)附件
附件是指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当另面编排,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若附件不能与正文一起装订,需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1.1.4.3 版记
版记部分位于公文最后一页,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及页码等内容。
(1)抄送机关
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抄送机关一般用四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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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2)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是指公文的送印机关,印发日期是指公文的送印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四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若版记中有其他要素,应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3)页码
页码指公文页数顺序号,一般用四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知识链接: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其最后一个要素应置于最后一行,以便阅文和查询。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推荐线宽为0.35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推荐线宽为0.25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单一机关上行文公文主体及版记部分示意如图1-5所示。

图1-5
联合行文公文版头部分示意如图1-6所示。

图1-6
联合行文公文主体及版记部分示意如图1-7所示。

图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