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后还是被压着上了一顶小轿,从王府的侧门进去了。
曾经的京城贵女,如今只落得旁人的饭后谈资。
但权势向来如此。
没有爱了,他让你生便生,让你死便死。
裴煜让我安分呆在府里,该有的不会少了我。
而后在该拜堂的晚上,搂着于宛一夜春宵。
我喝了一口偏殿里放久的凉茶,解开了脖子上的绢帛。
翻卷的皮肉黏在上面,丑陋无比。
疼吗?
当然疼。
可比不上当初为了救裴煜,用的第一次祈福之力那时候疼。
裴煜领兵离家三年,我牵挂了他三年。
战事时不时传来告急。
身旁的人都劝我别在一棵树上吊死,连媒人都偷偷上门。
“算了吧,你年岁大了,再过一两年,可就不好嫁人了。”
“况且,说句不好听的,殿下这……”
“能不能回来,还真的不好说。”
我气的拿着扫帚,一一把他们赶出了家门。
白天张牙舞爪,可晚上却躲在被子里偷偷抹眼泪。
隔天就爬上了山外的娘娘庙。
三步一叩首,把膝盖跪紫了,只为求他平安。
可人算不如天算。
再最后一场关键性的战役中,裴煜失踪了。
生死难料。
消息传来时,我眼前一黑,昏了整整一天。
醒来便开始发热。
我顶着满头的昏涨,没有犹豫的,又爬上了娘娘庙。
在那里,我习得了一禁术。
传来的战报只有裴煜的大概位置。
因此,我用自身血肉,引漫天血雨。
那一夜,我刮了自己两条腿上的肉。
有情饮水饱。
平常怕疼的我,那一次竟也生生的忍住了。
我想,大概是因为裴煜以前,也是极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