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在西方,科幻小说一直存在两个派别,人们把以H.G.威尔斯为首的科幻小说称为“社会派”或者“软科幻派”;把以儒勒·凡尔纳为首的科幻小说称为“科学派”或者“硬科幻派”。在中国文学界,也一直存在关于科幻小说姓“科”还是姓“文”的争论。主张姓“科”的一派认为,科幻小说主要表达“科学”的幻想,科学才是小说的灵魂。主张姓“文”的一派认为,科幻小说既然是小说,就应该表现社会,具有人文精神。这就是说,在科幻小说中,科学与人文的关系一直处于半分半合的状态,尤其是科学幻想小说与乌托邦小说如何归属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英国学者亚当·罗伯茨在他的《科幻小说史》一书的序言中说:“乌托邦小说应该属于科幻小说大类,虽然它以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作为它的起点。”他说有些评论家希望把乌托邦小说排除在科幻小说之外,但是罗伯茨仍然坚持认为“虽然乌托邦小说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学类型而发展,乌托邦书写仍然成为一种‘类科幻’,在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都与科幻紧紧交织在一起”[1]。罗伯茨说出了学术界对于科幻小说与乌托邦小说关系的分歧,也说出了一个科幻小说和乌托邦小说相混合的历史事实。当然,这种分歧和争论都是在科幻小说的内部框架中。一直以来,科幻小说涵盖了所有的幻想小说,在科学时代,人们对此习以为常。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科学技术的进步,科幻小说的性质逐渐发生变化。在中国,正如有些学者所言:“进入民国之后,科幻小说多数退居到文学期刊之外,进入科普期刊。而新中国成立之后的17年,科幻小说更是退居到儿童文学领地。”[2]科学幻想小说与人文幻想小说的分野越来越明显,人们的质疑也越来越多,科学幻想小说已经难以容纳人文幻想小说,现在应该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候了。我们不想用乌托邦小说这个传统概念,因为有些幻想小说也不是乌托邦小说所能涵盖的,不如与科学幻想小说相对应,把以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为基点的小说创作称为“人文幻想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