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在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创建特色小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发展目标是什么?

特色小镇实行创建制,按照“宽进严定、分类分批”的原则统筹推进,通过3~5年的努力,全市重点培育和规划建设省、市、县(市)区三级特色小镇20个左右,到2020年力争有6个特色小镇入选中国特色小镇,实现“引领示范一批、创建认定一批、培育预备一批”的目标。

(1)引领示范一批。重点推荐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投资项目落实、示范效应显著的小镇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名单。

(2)创建认定一批。筛选出一批产业、文化、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融合叠加的特色小镇列入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通过2~3年的扶持培育,经验收通过后,命名为市级特色小镇。

(3)培育预备一批。对基本条件与市级特色小镇存在一定差距,但产业有特色、发展有潜力的小镇,各地区可自行制定扶持政策,作为县(市)区级特色小镇进行培育,待发展壮大后再视情申请认定为市级特色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