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活有所依:定居牧民的政策感受

生态移民项目在不同地区的政府文件中有不同的指称,在甘肃省被称为“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游牧民定居工程是该项目中的一部分。而“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与青海省三江源生态移民工程所发挥的作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保护和恢复水源区的生态环境,同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所以在甘南,人们通常用“游牧民定居工程”来指称生态移民项目。夏河县的游牧民定居工程始自2008年,到2012年完成时政府共投资2.34亿元,总计实现2199户11192人的定居。[1]桑科乡的游牧民定居和易地搬迁项目始于2004年,共搬迁定居423户2750人,国家投资累计1171万元,群众自筹2613万元。其中桑科新村共搬迁定居340户2210人,搬迁群众主要以多玛、日芒、岗岔三个行政村牧民为主,拥有各类草场55.1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44万亩,各类牲畜3.1万头(只)。如今已建成了总占地290余亩的桑科乡定居点,户均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分为生活区和生产区,生活区建有82平方米的住房,生产区修建了60平方米的养畜暖棚。每户共投资9.5万元,国家补助4万元,群众自筹5.5万元。定居点整合其他项目资金,共架设农电线路14公里、修建村道8公里,配套建成了养畜暖棚、供水、广电入户等附属工程。截至目前,全乡通过项目定居和群众自建定居,定居人口达到83%,预计到2020年全乡定居人口达到97%以上。[2]根据夏河县惠民政策职权目录宣传单上的记述,草场补助依据《甘肃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建设的实施意见》,从2011年开始执行,享受政策的是履行禁牧休牧或实现草畜平衡的牧民,禁牧(依据《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划定的草原围封培育的保护措施)每亩补助21.67元,草畜平衡(根据《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是指为保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在一定时间内,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通过草原获取的可利用饲草饲料总量,与其饲养草食性牲畜所需要的饲草饲料总量保持平衡)每亩补助3.35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依据的是《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从2006年开始执行,2017年补助标准提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根据家庭贫困程度,分为三个类别,即一类292元、二类275元、三类84元。

一类保障对象:因主要劳动力亡故或者重度残疾,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因家庭成员常年患重特大疾病,经济负担沉重的家庭;因意外事故或者家庭变故,造成生活水平接近农村“五保户”的单亲特困家庭。

二类保障对象:因家庭成员病残等原因造成劳动力缺乏、不能外出务工的家庭;因病、因学等原因造成支出负担沉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生活明显困难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和单亲家庭。

三类及以下保障对象:因其他原因造成收入较低,在当地属于明显困难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