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立医院中层干部的定义及特点

一、公立医院的定义

医院指应用现代医学科学理论及技术,集合一定规模的空间、床位、器械等软硬件设施及医务人员等专业人群,面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服务的组织或机构,运营的主要任务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1]

按照登记注册的类型,医院可以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按照举办主体不同,可以分为政府办医院、社会办医院和私人办医院;按照功能、任务的差异,可以将医院划分为三个级别,即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2]。结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中的相关内容,根据科研能力、技术力量以及设备水平的差异,将医院划分为甲等、乙等和丙等三类。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共划分为三种等级。从本质上来讲,公立医院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具有“国营”性质,坚持以社会效益为首位,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因此公益性是公立医院的根本属性。

二、干部的定义

干部是一种社会角色,分散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领域,对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有推动和领导作用。“干部”一词非汉语首创,为舶来语。据悉,其起源于法语单词“cadre”,有“高级管理人”之意,后被多国使用。《辞海》认为,我国干部通常指担任公职的人员,常与工人、士兵、勤杂人员相区别,有时专指担任一定领导工作的人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于干部的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首次使用了“干部”一词。在我国严格实行公务员制度以前,干部泛称所有党务、政务及其他公务人员。与西方的公务员相比,我国的干部是管理国家事务的公职人员,且拥有一定的职权。但从价值取向角度看,今天中国的干部在行为动机和评价上不同于西方国家处于“中立”的事务官,更不同于曾经处于统治地位的“官吏”,它有自己特定的价值取向。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指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是对我国干部的理想信念、基本素能、选拔要求等方面的科学概述,也是我国干部概念有别于西方国家的关键内涵[3]

从“干部”衍生出的“领导干部”,是一个复合词,由“领导”和“干部”合成而来。根据原国家人事部编写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全书》:“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在党务和国家政务系统工作中,具有一定领导职务,拥有一定权力并担当相应责任的党和国家公职人员,是党政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客体。”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适用对象是“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根据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指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2017年1月中组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的《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公立医院领导人员指县级以上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近年来,一些公立医院以“管理团队”的概念逐渐替代“领导班子”,“管理骨干”的表述也逐渐出现。综上,领导干部不是领导与干部,而是实施领导行为、从事领导工作的干部。中国的领导干部,可以被理解为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中担负领导职责的干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领导人员,他们能够组织、指引或影响组织或个人进行有目的的活动。

三、干部相近概念的辨析

一是关于领导。不同的学者试图在不同的分类体系中阐释“领导”,其概念的表述方式甚多。从领导学的角度,泰瑞(Terry)认为:“领导是影响人们自动地达成群体目标而努力的一种行为。”斯托格狄尔(Stodill)认为:“领导是对一个组织起来的团体为确立目标和实现目标所进行的活动施加影响的过程。”达夫特(Daft)认为:“领导是在领导者和追随者之间有影响力的一种关系。”弗兰奇(French)认为:“领导是一个人所具有并施加于别人的控制力。”哈格斯(Hughes)认为:“领导是对一个组织的群体施加影响,以推动其实现目标。”诺斯豪斯(Northouse)认为:“领导是个体影响一群个体实现共同目标的一个过程”[4]。综上,我们认为,领导是在一定条件下,指引和影响个人或组织,实现某种目标的行动过程。

在我国,人们常常把领导者称为“领导”,把领导者的行为也称为领导,这是特定环境的产物。实际上,“领导者”是实施领导行为的人,而“领导”则是领导者实施领导行为的过程——指导和协调群体成员工作,以推动其达成目标。相对于“干部”指具体的人而言,领导定义的关键要素不仅包括领导者,还涵盖了领导活动、领导环境等要素。日常工作中,更多地把“干部”与“领导者”对应,指在社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履行特定领导职能、掌握一定权力、肩负某种领导责任的人。

二是关于管理。领导与管理均指动态过程,其主要区别在于:第一,领导具有全局性,管理具有局部性。第二,领导具有超前性,管理具有当前性。第三,领导具有超脱性,管理具有操作性。本尼斯做出了一个著名的概括:“领导者做正确的事,管理者正确地做事。”中国式领导既要“做正确的事情”,又要“把事情做正确”。区分领导与管理的意义在于:一方面,领导要超越于管理层面,做自己最该做的事情;另一方面,领导需要掌握必要的管理技术,不能悬在空中。领导真正的困难在于,既要能够提出愿景、理念、战略,又要能够将它们转化为行动。因此,领导者看重争取人心、凝聚人心、获取人心,“顺人心而领,因情理而导”。

四、公立医院中层干部的内涵

公立医院中层干部一般指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是承上启下的中流砥柱。相对于医院领导人员而言,中层干部是被管理者;相对于一线医务人员而言,中层干部是管理者。中层干部既需要领导力,又需要执行力;是“夹心饼干”,更是栋梁。由于各家医院历史沿革、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单位行政级别等不尽相同,医院对中层干部的纳入范畴略有差异,主要但不限于表1-1中的类别。

表1-1 公立医院中层干部范围

五、公立医院中层干部队伍的特点

1.共性特点

中层强,医院强;中层弱,医院弱。中层干部是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新时代公立医院中层干部的能力素养更显著地体现在其自身影响力,超越一般的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管理,实施以构建多维积极关系为特征的全方位领导[5],这也决定了这支队伍要逐步实现由“中间”向“中坚”的角色转变,由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线性管理转变为与上、下级交互式的双向合作,以更好地在公立医院内部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相较于其他行业,公立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具有如下共性特点。

一是高学历。据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2017—2022年我国卫生人员学历中本科、研究生数量呈上升趋势,大多数公立医院医生的准入门槛提至本科及以上。经过一定的历练和工作积淀,新提任临床和行政序列中层干部一般具有研究生学历。有的大型综合医院明确要求科室主任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是医疗卫生行业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一定程度反映了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临床序列提任科室主任一般要求正高职称,副主任至少应是副高职称;对内要能解决技术难题,具备一定的业务权威性,对外要能获得所在专业领域同行的认可和推崇。业务相关职能部门如医务部、护理部、教务部、科技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的中层干部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熟悉临床医学的基础知识。

三是高素质。医疗卫生行业肩负护佑人民健康的重任,中层干部既要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具备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又要能在应急突发任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健康帮扶等重大专项任务中经受住考验、实绩突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素质能承载多维要求、多元发展。业务干部既要能胜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又要具备眼界、胸怀和能力带领团队做好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的工作;管理干部既要懂政策、懂运营、懂信息,也要懂医疗、懂教育、懂科技等。

2.差异特点

由于各家公立医院历史沿革、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单位行政级别等不尽相同,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存在差异,故而难以用一个模式、一个标准、一套制度去复制和管理。

一是内涵外延不同。不同的公立医院对中层干部的纳入范畴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有的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包含护理团队,有的不包括;有的医院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只纳入部门正职;有的医院中层干部纳入科研所(室)负责人,有的未纳入等。

二是职务级别不同。排除医院等级因素的影响外,同一级别的公立医院中层干部职务级别差异较大。以委属委管综合性医院职能部门正职为例,从正处级、副处级、科级到无级别的均客观存在。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多数无职务级别,也有的按科级或其他级别设置。

三是岗位设置不同。不论是职能部门设置,还是临床/医技科室设置,不同的医院各有特色,这也导致中层干部岗位设置不同。如有的医院科室主任与党支部书记职务同级,有的科室主任同时兼任党支部书记,有的是党支部书记兼科室副主任等。等级相同、体量相当的两家医院,相同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也有差异,所辖科室设置有差异,干部职数配置有差异;同样名称的临床科室,由于所涉分院区数、床位数、人员数等不同,干部职数配置也不尽相同。

四是管理部门不同。从外部管理来看,由于受历史沿革、医院等级、政策因素等影响,公立医院中层干部的管理权限存在差异。有的医院属于高校附属医院,部分中层干部管理权限在大学;有的医院为属地管理,部分中层干部管理权限在地方卫生健康部门;有的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权限在院党委。从内部管理来看,公立医院中层干部的实际管理部门也存在差异。如有的医院由组织部门统筹管理中层干部;有的医院党务干部和行政干部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有的医院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护理序列干部由护理部管理,教学序列干部由教务部门管理,科研序列干部由科技部门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