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典型案例2023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编写
- 513字
- 2025-03-18 19:59:23
一、改革背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彻底改变了“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为了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提出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其中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新的补偿机制强调政府投入责任,体现公益性质,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预算管理办法在具体核定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时,支出的核定通常以编内实有人数为基数,收入的核定又以上年收入为基数(上年收入+增长比例),也就是说,上年收入越多或服务量越多,经常性收支差额就越小,因而对于服务需求足、服务效率高、服务能力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却呈负向激励。基于此,海盐县作为浙江省改革试点,将原来“按人头分馒头”的资金补助方式转变为在保基本基础上按标准购买服务,由“养人办事”转变为“办事养人”,建立起“保买结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实现基层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