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利益的生成路径
公司中的各利益相关人均应获得保护,在理论与实践中,这些利益相关人的利益也通过赋权模式、信托模式或参与模式得到了保护。这是否意味着公司利益就是利益相关人的综合利益(股东是利益相关人之一)?正如虽然社会生活中的个人负有不得侵害他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义务,但并不能据此就将某一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乃至公共利益等同起来一样,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根据公司负有保护利益相关人的义务就简单地得出公司利益构成等同于利益相关人综合利益的结论。
对公司利益构成问题的分析,需要解决的前置性问题是:公司利益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