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中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公平正义性研究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指出,基本公共服务是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应该要保障基本的民生需求,包括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另外,交通通信、环境保护等与人民日常生活有着紧密关系的领域以及公共安全、国防安全等保障人民安全的领域,在广义上也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国家“‘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8个领域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对人民生活的影响较大,鉴于研究数据的可获得性和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公平正义的可能性,本篇着重分析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的公平正义性。